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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国健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劳工处的资料显示,就业选配计划设有专人跟进每个个案,并为雇主物色理想人选。就该计划过去五年(即二○○六年至二○一一年)的推行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每年有多少名求职人士登记;当中有多少人成功受聘,以及该数目占总登记人数的百分比为何;
(二)每年的登记人士分别来自什么行业;失业三个月以下及三个月至半年的登记人士分别有多少,以及该等数目占总登记人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
(三)每年受聘的登记人士大部分受聘於何种工种;受聘为办公室助理、杂工和保安员的登记人士的数目占受聘的登记人士总人数的百分比分别为何;
(四)每年成功受聘的登记人士转职前后的职位在工种、工资、工时、工作环境、雇员福利和雇员补偿等各方面如何比较;当中有多少名受聘的登记人士的薪金达至所属行业的工资中位数;
(五)每年有多少名登记人士拒绝接受获选配的雇主聘用;当中因不满意工作性质、工资水平或工作时间而拒绝受聘的人士的人数分别占拒绝受聘总人数的百分比为何;及
(六)若未能提供第(一)至(五)项任何资料,原因为何;当局会否考虑开始搜集这方面的资料?
答覆:
主席:
劳工处於一九九五年起推行「就业选配计划」,为求职人士提供个人化的就业辅助。「就业选配计划」的就业主任为求职人士介绍符合他们资历及兴趣的职位空缺,以协助求职人士就业。为进一步加强向失业人士提供就业支援,劳工处於二○一○年十二月推出「就业导航试验计划」,向失业人士提供深入就业辅导及现金鼓励,以协助和鼓励失业人士入职及持续就业。随「就业导航试验计划」的实施,「就业选配计划」已於二○一○年年底停止运作。
就黄国健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在二○○六年至二○一○年,「就业选配计划」的参加人数,及参加者成功获聘的个案数字分别如下:
年份 「就业选配计划」 成功获聘
的参加人数 个案数目*
2006 11 669 7 280
2007 9 024 7 015
2008 8 561 5 736
2009 10 508 5 611
2010 6 320 4 214
*包括经劳工处介绍获聘,及自行找到工作的个案。由於个别参加者可能在同一年内受聘多於一份职位,因此成功获聘个案数目不能与参加者数目直接比较。
(二)「就业选配计划」的参加者在参加计划前从事的行业,以及失业期表列於附件一。
(三)劳工处只备存经该处介绍获聘个案的职业类别的数字,并没有就个别工种订定分项数字。获聘个案的职业类别的分布表列於附件二。
(四)劳工处并没有收集成功受聘的求职者在参加计划前后的职位在工时、工作环境、雇员福利和雇员补偿等方面的资料,因此未能提供有关比较数字。
至於工资方面,劳工处只备存求职者参加计划后经该处介绍获聘的工资数字,并没有备存求职者参加计划前的工资情况,因此未能提供比较数字。另外,劳工处只备存获聘参加者的薪金幅度数字,因此未能就薪金水平与所属行业的工资中位数作比较。获聘个案的薪金幅度表列於附件三。
至於工种方面,劳工处没有备存成功受聘的求职者在参加计划前后的工种的比较资料。该处只备存求职者在参加计划后经该处介绍获聘所担任的职业类别的数字,有关资料请参阅上文第三部分的回覆。
(五)在二○○六年至二○一○年,「就业选配计划」参加者经劳工处介绍获安排就业但拒绝受聘的个案数字如下:
年份 经劳工处介绍获安排就业
但拒绝受聘的个案
2006 1 238
2007 1 163
2008 1 127
2009 744
2010 598
参加者拒绝受聘的主要原因包括找到其他工作及工作性质不合等。劳工处并无就个别原因再编订分项数字。
(六)由於「就业选配计划」已於二○一○年十二月结束,故此劳工处不拟搜集有关资料。
完
2012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