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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由明日起使用公众游泳池月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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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游泳池月票计划将於明日(七月五日)正式推出,已购买月票的游泳人士可在月票生效日期起一个月内,不限次数使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四十个公众游泳池设施,尽享游泳乐趣。

  月票计划深受市民欢迎,尤其是长者。自六月二十一日开始发售以来,共售出约5,400张月票,其中超过百分之六十的购票人士为年满六十岁的长者。

  公众游泳池月票定价每张三百元。年满六十岁长者、残疾人士及其一名陪同者、三至十三岁儿童和全日制学生均可获半费优惠。

  月票持有人可在月票生效日期起一个月内,使用康文署辖下所有公众游泳池,但用作团体训练用途的湾仔游泳池除外。他们可以在游泳池开放予公众人士使用的时段享用游泳池设施,次数不限。

  游泳池月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进入公众游泳池时,必须出示印有其姓名的有效月票和身分证明文件,以供场馆职员查证身分,并须经指定的入闸机进入公众游泳池。本署接纳的身分证明文件包括香港身分证、护照、回港证、或附有持票人照片及有效日期的全日制学生证或手册。

  如须轮候进场,月票持有人须与其他使用者一起排队,以先到先得方式进场。持票人不会获安排优先进场。

  市民可於每日早上九时至晚上十时,在康文署辖下四十二个指定体育馆和康乐场地的订场处购买公众游泳池月票。有关各售票地点的详细资料,请浏復康文署网页:www.lcsd.gov.hk,查询可致电二四一四 五五五五。

  康文署希望透过公众游泳池月票计划,使市民大众,特别是长者更容易负担经常游泳的支出,从而鼓励他们多做游泳运动,维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月票也会吸引较少游泳的市民购买,鼓励他们多游泳。



2012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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