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警队与传媒保持沟通便利双方工作
***************

  警务处行动处处长洪克伟今日(七月三日)会见四个新闻工作者团体,包括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香港记者协会及香港摄影记者协会的代表,聆听他们对警方自去年八月中展开一系列与传媒的沟通工作及六月二十九日至七月一日国家领导人访港活动采访安排的意见。

  与会团体代表表示对有关安排大致上感到满意,在采访前与传媒的沟通也见成效。双方亦确认传媒联络队的角色,在活动场地担当警方与传媒沟通的桥梁,一方面增加传媒就警务安排的了解,同时减轻前线警务人员处理传媒的工作,以避免不必要的磨擦。

  洪克伟表示:「警方在今次保安行动前做了大量工作,包括与政府相关部门更紧密合作,制定整体的媒体策略,以便利传媒在活动场地内外的采访工作。」

  警察公共关系科在保安行动前会见传媒机构,介绍有关活动的采访安排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与此同时,活动期间亦与传媒机构保持紧密联系。

  洪克伟说:「警方会就今次保安行动进行检讨,我们会小心考虑新闻团体的意见,以进一步完善日后进行类似的行动。」

  就六月三十日在启德邮轮码头发生一宗涉及记者采访事件,警方初步调查显示,当时在邮轮码头正举行一项参观活动,期间记者区有人高声叫喊,现场一名督察级人员恐防发生扰乱秩序的情鶪,遂指示在记者区旁的警员邀请该名人士离开。当警员确认记者身份及了解事件后便让记者离开。

  洪克伟认为该名督察指示下属把记者邀请离场的处理方法有判断问题。直至目前为止,警方已接获两宗投诉,投诉警察课会按机制就事件作进一步调查,如证实有人员违规,定会公正处理。警方并就事件引起社会及媒体的不安再次表示遗憾。他强调,上述只属个别事件,警队和涉事的警务人员绝对无意践踏新闻自由。

  此外,洪克伟在会上表示警方已完成设置采访区政策的检视工作。一般而言,根据该政策原则上警方不会在公众地方设立采访区,传媒应如市民一般,可自由进出公众地方。除非该采访区能为传媒提供较佳的拍摄位置,传媒仍可自由进出该采访区。

  在一些限制公众人士进出的地方,如边境或机场禁区、大型庆典或保安行动,以及警方因行动或调查需要而在罪案现场、交通意外或其他紧急事故现场设立封锁区,警方会考虑设立采访区,以便利传媒采访的工作。

  设置在封锁区外的采访区,传媒可自由进出。但如因现场情况而需限制记者留在采访区,则现场指挥官会与传媒作出沟通,并解释有关安排的理据,或经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室知会传媒。

  警方亦会考虑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在封锁区内设立采访区,以方便传媒工作。惟传媒进出该等采访区会受到限制,或需接受警务人员检查其随身物品,例如手提包、背囊等。如因位置所限或其他行动理由未能让所有在场记者采访,警方会考虑采用联合采访安排。

  洪克伟说:「在检视设置采访区政策时,警方已充分考虑业界提出的意见,相信有关安排能在不影响警方行动及便利记者采访之间取得平衡。」

  洪克伟重申,警方一向尊重新闻自由和采访自由。警方完全明白配合传媒采访工作与传媒保持有效沟通的重要。我们感谢与会团体一直的配合和意见,并会继续朝正面的方向,在互相尊重和体谅的基础上与传媒保持良好关系,提供所需协助,加强彼此合作。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百八十六号



2012年7月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47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