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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以综合服务模式推行违法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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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七月三日)起以综合服务模式,推行社区层面的违法者服务,为服务使用者提供更全面的支援,协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投入社会。

  社署助理署长(青年及感化服务)冯民乐专程到沙田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及社会服务令统筹办事处巡视,探望有关同事,并亲身了解新服务模式的运作情况。

  冯民乐表示:「社区层面的违法者服务包括感化服务、社会服务令服务和社区支援服务计划。感化服务及社会服务令服务过往分别由设於各裁判法院的感化服务办事处及沙田的社会服务令办事处负责,若违法者(包括正在接受感化者)被法庭判处社会服务令,他们的个案便须转交社会服务令办事处跟进。这对於有关服务使用者及负责新个案的感化主任而言,均需重新建立互信关系,以及重新适应及跟进服务细则。」

  「此外,虽然有关服务的整体个案数目於过去数年有轻微下降趋势,但社会的转变亦令犯罪问题变得更为复杂,我们必须因时制宜,更好地运用现有的资源,以崭新的方式提供服务,切合服务使用者的需要。」

  他续说:「经过深入的检讨和研究后,我们决定采取综合服务模式,把分散的办事处整合,在全港七间裁判法院设立『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从而更强化每个办事处的人力资源及增加灵活性,以提供更多元化及便捷的一站式专业服务。」

  在推行综合服务模式后,被法庭判处接受感化或社会服务令监管的人士基本上可以在相关裁判法院的「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获取所需的违法者服务,其个案无须在不同的办事处之间互相转移。而新的协作下,我们亦会强化服务流程及现有辅导服务,以协助违法者尽快重投社会,包括为违法者及其家人提供一站式的辅导及小组服务。

  此外,社署亦特别设立一所「社会服务令统筹办事处」,支援七所「感化及社会服务令办事处」为被判处社会服务令人士安排无薪的社会服务工作。

  冯民乐相信,透过新的综合服务模式,社署可以更灵活及更有效地运用资源及人才,为违法者及其家人提供更适切的服务,让感化主任能更贯彻及紧密地跟进违法者及其家人的需要,提供以人为本的服务。



2012年7月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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