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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上诉委员会就六月三十日游行/集会的裁决(附图)(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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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就一个团体拟于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举行的公众集会及游行,其中部分游行路线及集会地点──即由瑞安中心与湾仔政府大楼之间的紧急车辆通道前往港湾道的一段游行路线,以及在港湾道介乎中环广场至湾仔政府大楼之一段南面行人路及西行行车线举行的公众集会──被警方反对的上诉,进行聆讯。

  上诉委员会于今日(六月三十日)发出书面判辞。

  这次上诉的结果及上诉委员会的裁决主要有三部分:

(一) 第一部分是确认警方反对今次主办单位游行的路线,进入了警方为保护国家领导人而设的保安区。裁定维持警方的决定,游行人士不可使用瑞安中心与湾仔政府大楼之间的紧急车辆通道,并需绕道前往港湾道;

(二) 第二部分是,在聆讯中经过双方陈辞,主办单位最后放弃在港湾道行车线的集会;

(三) 第三部分是上诉委员会容许主办单位在港湾道最接近中环广场喷水池一段南面行人路上集会,惟上诉人只能使用近喷水池集合区相连的四十米港湾道南面行人路进行公众集会。而该集会的区域离菲林明道约三十米(见附图)。

  警方认为最后部分的裁决对整体的保安计划有严重的影响。警方已作出仔细研究及风险评估,并会采用相应的行动方案部署,期望将此项安排带来新的风险减至最低。

  警方重申有责任确保国家领导人的人身安全,并维持他们出现的场合的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警方需要采取合理而适当的措施,以达致保障人权自由,维持社会秩序及保护国家领导人的安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一百八十号



2012年6月30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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