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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署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公布,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中央名册)上登记人数已於本月底突破十万。能够取得这个成绩,实有赖社会人士逐渐接受和支持器官捐赠。
中央名册於2008年11月由生署成立,方便有意死后捐赠器官的市民自愿登记,使他们捐赠器官的意愿得以妥为记录。医院管理局的器官移植联络主任在病人身故后可以透过中央名册快捷而准确地知悉病人捐赠器官的意愿,同时也让捐赠者家人知道去世亲人遗爱人间的心愿。中央名册成立以来,登记数字不断上升。
生署不时追踪中央名册的登记数字并进行分析,发现登记数字与一些特殊事件有密切关系且呈大幅上升的趋势。
当中较为突出的包括2010年11月传媒大篇幅报道海关督察许细文捐肝救同袍事件、2012年3月电视剧集播出以器官捐赠作主要内容的一集,以及2012年4月因交通意外去世的何嘉敏捐出器官救回六人的广泛新闻报道等,中央名册在事后均录得较平日倍增的登记个案。
此外,生署协助非政府机构以至学生团体主办的器官捐赠街头推广活动,也为中央名册带来过百的新增登记。以上的事件,均反映香港市民充满爱心。中央名册的成立为他们提供一个既方便且可靠的登记渠道,把丝丝助人的心意立刻记录下来。
生署在2010年9月进行的调查显示,市民登记愿意捐赠器官的主要原因包括:(一)「希望帮助他人或自己觉得这是该作的事」;(二)「透过传媒得悉有关成功捐赠器官的报道,因而受到感动」;及(三)「上网期间发现有关超连结,於是进行登记」。
然而,不少人会因为担心遗体仪容受损,或害怕登记后遇上意外时医护人员会放弃抢救,而拒绝捐赠器官遗爱人间。这些想法其实全属谬误:医护人员会绝对尊重遗体,适当地缝合伤口,而一般伤口都会位於寿衣遮盖范围之内,务求令遗体仪容不变;再者,拯救病人生命乃是每位医护人员的天职,只有病人被证实死亡后,才会被考虑是否适合捐赠其器官。
要登记死后捐赠器官十分容易,市民只需用数分钟时间上网(www.organdonation.gov.hk)登记便成。市民亦可向公立和私家医院、香港红十字会捐血中心、生署各健康中心、香港医学会、大专院校,以及多个非政府机构和私人公司索取器官捐赠登记表格,并将填妥的登记表格投入邮箱,寄回生署(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1楼),邮费全免。登记表格也可透过传真至2127 4926递交。
对於已签署器官捐赠证的有心人,生署建议他们改往中央名册登记。由於器官捐赠证必须随身携带,如有遗失或未能及时寻获,可能最终无法成全愿意捐赠者的遗愿。
想知多一点或是希望帮忙?请登入生署器官捐赠专题网页(www.organdonation.gov.hk)及「器官捐赠在香港」的Facebook粉丝专页(www.organdonation.gov.hk/fanpage)。
完
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