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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房协「喜雅」的销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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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有市民致函本人,就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发展的私人住宅项目「喜雅」的销售安排表达不满。他们指出,「喜雅」单位用料上乘且价钱合理,市场反应热烈,并出现过千准买家通宵排队参观示范单位的情况。他们又指出,该项目本来已极具吸引力,但房协仍向地产代理就每宗成功销售单位的交易支付2%至2.5%的佣金,有可能间接推高售价,做法并不合理。他们认为房协理应益惠市民买家而非地产代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市民建议房协应将支付佣金的款项全数回馈市民买家(即从「喜雅」单位的售价中扣除相等於佣金金额的款项),或者将该笔款项用於资助房协的其他发展项目,当局有否评估该等建议的可行性;若有,结果为何;如未能实行该等建议,原因为何;当局回应该等诉求的对策的详情为何;

(二)是否知悉房协须支付上述佣金的总金额为何;政府就「喜雅」给予房协的地价优惠为何,以及过去五年,房协各住宅项目获得政府在地价上提供的优惠分别为何;及

(三)当局对房协聘用地产代理及向他们支付佣金的安排有否监管的权力;如有,具体内容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会否考虑在这方面作出监管?

答覆:

主席:

  香港房屋协会(房协)是一个独立机构,为香港居民提供房屋及相关服务。「喜雅」是房协发展的一个私人住宅项目。二○○二年十二月,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与房协签订一份策略性合作备忘录(备忘录),以推展市区更新计划。「喜雅」是市建局根据备忘录委托房协发展的六个市区重建项目(委托项目)之一。市建局与房协建立策略伙伴关系,是政府於二○○二年六月公布的《公营房屋架构检讨报告书》内的建议之一。

  在拟备关於此提问的回覆时,我们已征询发展局、地政总署及房协。就提问的三个部分,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三)上述委托项目是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第563章)和已废除的《土地发展公司条例》(第15章)的法律架构实施。根据备忘录,房协在实施委托项目时须遵守和符合《市区重建局条例》和《市区重建策略》,亦须依循市建局在收购和赔偿方面的现行政策。然而,房协在项目的其他范畴上拥有自主权,包括项目的规划、建造,以及有关新发展物业的宣传、市场推广及销售或出租或其他的处置方式。房协会负责支付所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成本和开支、为项目的亏损负责,亦可以获取回报。因此,聘用地产代理协助宣传和推销「喜雅」单位,属房协自主范畴的事宜。

  房协表示,「喜雅」是以私人住宅项目模式推出,而委聘地产代理协助销售是市场正常做法。房协亦提出,代理佣金只占项目总发展成本的一小部分。无论如何,单位的售价与聘用地产代理及向地产代理支付佣金并无关系。有关售价是经参考一手及二手市场成交价、最新的楼价指数与当时的市场情况,及私人发展商於推销其一手住宅项目时采用的销售安排(包括付款方式等)后厘订。

(二)根据房协资料,为推销「喜雅」单位已支付或须支付给地产代理的佣金总额约为3,000万元。

  根据地政总署的资料,在过去五年,此六个市区重建项目都以一千元的象征式地价批予房协。保安道/怀惠道的「喜雅」项目(K25)获豁免的补地价金额为1亿3,100万元。至於其余五个委托房协发展的市区重建项目,即青山道/昌华街(K20)项目、元州街/兴华街/青山道(K21)项目、兴华街/元州街/福荣街(K22)项目、青山道/兴华街(K23)项目和筲箕湾道(H21)项目,涉及的获豁免补地价金额总计为8亿900万元。



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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