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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今起接受申请(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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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五日)推出十亿元的「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专项基金」),并由即日开始接受申请。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为「专项基金」主持启动仪式时说:「国家『十二五』规划确立了未来数年的经济发展方向,当中强调扩大内需和产业升级转型,无疑为香港商界提供了庞大商机。现时,不少其他国家或地区都已争相进军内地市场。为了持续发展,香港企业必须把握契机,提升他们在内地市场的竞争力。」

  苏锦梁指出,「专项基金」成立的目的,是协助香港企业透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提升在内地市场的竞争力,以及促进他们在内地市场的业务发展。

  苏锦梁说:「我有信心基金能够为业界提供适切所需的支援。」

  「专项基金」下设「企业支援计划」和「机构支援计划」,分别向个别企业和非分配利润组织提供拨款,资助他们推行有关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和拓展内销的项目。

  「企业支援计划」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担任秘书处。所有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公司,均符合资格申请资助。申请企业需递交一份全盘业务发展计划,显示如何透过建议措施提升该企业在内地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在内地的业务发展。企业资助会按照对等原则提供,即政府最多资助个别项目总核准开支的百分之五十,而企业须以现金形式承担不少於该项目总核准开支的百分之五十。在基金的申请期内,每家企业最多可获资助三个核准项目。每家企业的累积资助金额上限为五十万元。每个项目须在二十四个月内完成。

  「机构支援计划」由工业贸易署负责推行,向非分配利润组织(如工商组织、专业团体及研究机关等)提供资助推行较大型的项目,协助香港整体或个别行业的企业发展品牌、为业务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从而提升他们在内地市场的整体竞争力。每项获批项目最多可获基金资助五百万元或核准项目开支的百分之九十,两者以金额较低者为准。申请机构须自行承担余下的百分之十项目开支,形式可以是现金、实物或赞助。每个项目最长为期三年。

  苏锦梁说:「我鼓励业界,不论是个别企业或者工商组织,好好利用『专项基金』提供的资助,把握机遇,拓展内地的业务,从而带动香港长远的经济发展。」

  为协助香港企业把握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机遇,行政长官在二○一一至一二年《施政报告》中建议成立一项十亿元的「专项基金」,鼓励业界朝高增值方面发展,透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和拓展内销,开拓及发展内地市场。政府曾就「专项基金」谘询多个工商组织、中小企业组织和相关团体,业界普遍欢迎并支持基金的设立。

  视乎资助余额而定,「专项基金」的公开申请期为五年,至二○一七年六月。

  署理工业贸易署署长袁小惠、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主席陈镇仁及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总裁麦邓碧仪亦是今日「专项基金」启动仪式的主礼嘉宾。仪式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和工业贸易署的代表分别介绍了「企业支援计划」及「机构支援计划」的详情,并邀请了数家香港企业代表分享他们在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经验。

  有意申请「专项基金」的企业和非分配利润组织,可分别向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及工业贸易署查询及提交申请,联络方式如下:

「企业支援计划」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电话:2788 6088
电邮:bud_sec@hkpc.org
网页:www.bud.hkpc.org
 
「机构支援计划」

工业贸易署
电话:2398 5128
电邮:bud_enquiry@tid.gov.hk
网页:www.bud.tid.gov.hk



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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