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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务司司长动议暂停执行《立法会议事规则》第18(1)条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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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林瑞麟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暂停执行《立法会议事规则》第18(1)条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很多谢各位议员用了差不多超过九小时时间来处理这个议程,我希望可以比较全面去回应一下各党派、各议员所提出的观点。

  首先,何俊仁议员在开场时已经说不接受我们这个动议,亦声称我们这是「偷袭」。其实,正如主席你所讲,我们是在五月初时已经知会了立法会,准备在六月二十日把这个决议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和表决。所以大家都清楚知道我们的时序,而现时我们是按原有计划来办事。

  第二方面,向大家说说的,就是现时在这个议会内,不单面对改组安排决议案需要审议,而是因为在五月初开始有几位议员做「拉布」的行动,令到整个立法议程「大塞车」,而这个「大塞车」的情况不单议会关心,政府当然非常关心。我们今次最终决定走这一步是根据议事规则第91条,与大会主席商议是否可以给我们提这个议案,是要处理全局的一个决定。

  叶刘淑仪议员和好几位议员都希望我们进一步解释,为何要做这一步呢?其实,我们很明白,这是不常做的一个决定。好像叶刘淑仪议员所说,搁置议事规程,处理完这个议案之后,我们应该回复正式的议程。

  全局是什么呢?现时在立法会内,已有七至八条草案尚待审议,如果计及六月二十七日将会提交立法会要进一步恢复二读审议的,应该是超过十条条例草案需要审议。至於条例草案以外附属法例其他的议案,也有不少。在大约两星期前,立法会秘书处已向内会提交文件,当时点算立法会大会需要用上超过二百二十个小时来审议这些议程。但当时还未计竞争法到底会用到多少时间。所以,经过竞争法都有些拉布行动,用了比较长的时间来审议,相信我们不走这步,立法会今届余下日子能否完成大家都非常关心的议程是存疑的。这个包括在前日还在审议的强积金条例,包括大家非常关心的一手楼,亦包括大家都有兴趣处理的《私隐条例草案》,这个情况其实未出现过。我们亦有必要将这个我知道是带有争议性的政府改组方案,让其先行处理,让整个立法会议程,可以回复正轨。因为一日这个改组安排的决议案尚未处理,余下的七条、八条、十条的条例草案,就很容易被人利用,用作拉布,变了我们关心的社会经济民生议程难以处理,大家亦有争议性的改组安排都未待处理,这个不是办法。

  所以,在判断整个全局之后,主席,我们最终在前日傍晚做了这决定,我们亦知道这是罕有的决定。但我们希望走了这一步之后,便可以将整个立法议程回复正轨。两个阵营都可以大家共同去商议、共同关心的、香港市民等待的社会经济民生议程。

  第三个重点与大家回应一下的就是,到底这个改组安排是否一个面子工程呢?是否为七月一日要影那张相呢?可以清楚向给大家说:不是。其实候任行政长官是有政纲的,他经过一个竞选,经过竞选之后,世界各地都是尽快将政纲落实,社会是期待。如果大家看近日候任行政长官亦公开说过好几个议题,包括我们将来怎样处理这些居屋,是否增建这些公共房屋、廉租屋,让大家可以快些上楼,成立扶贫委员会的准备班子。所以我会说,这个不是一个面子工程,这个亦不是说今次通过不到,便天会塌下来,有不可弥补的缺陷。反而我会说的,就是这个是候任特首和班子有一套热诚,希望可以尽快落实这些政策,惠及香港社会和香港市民。所以现任政府都希望,大家给一个机会候任班子,早日能够推动这些工作,这是第三重点。

  第四个重点就是,有几位议员提出了我们现在是否本末倒置?是否应当先去财务委员会,然后才返回这个立法会大会?确实在二○○二年成立这个政治委任制度,在二○○七年做政府改组的时候,主席,我们是先去财务委员会,争取到拨款支持,才在立法会通过这个改组安排的决议案。

  我们原先是希望可以这样的,但是事与愿违,到了今天现在这个「大塞车」的情况,是有必要去解决立法议程「大塞车」。亦同时希望议会早日能够就改组安排有一个表决。其实我们两种做法也有的,主席,有些情况我们是先去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争取拨款,然后才到立法会大会做立法工作。有某些情况我们是先立法后拨款的,例如我们在二○一○年在旧立法会大楼我们通过了关於二○一二年的政改方案。我们在二○一一就二○一二年的立法会一人两票的选举安排进行立法。我们由六十个立法会议席增加到七十个。新增的十个议席的财政拨备是於今年二○一二至一三年的预算案才通过。所以先立法、后拨款,在某些情况会发生。所以我们今次是做了恰当的安排,也符合立法会的传统以及议事规则来办事。

  除了说这几个重点,我们希望趁这机会亦回应个别议员的提问。甘乃威议员说我们於二○○七年改组安排时用了六个月的时间,有酝酿、有讨论,然后才表决,这并不是实情。主席,我们在二○○七年四月提出改组安排,由三司十一局增加到三司十二局,是四月提出,六月表决通过。

  吴霭仪议员认为我们一定要诚实,为何在前天这么迟才通知立法会,她亦质疑我在电视,向传媒解释了我们有两手准备,为何突然间有这安排?主席,虽然我们做这些决定是比较迟,但我们是有全面交代的,过程是有透明度的。我们向立法会提出今日这个动议,以及就改组安排的两个修订,都是按《议事规则》来提出,要大会主席你批准才可以上会,亦已向公众交代。

  但我们办事永远需要尽量周全,英文来说是"Hope for the best, prepare for the worst"。期望、希望有最好的结果,但亦要未雨绸缪,如果情况不理想怎办,所以这个"Hope for the best, prepare for the worst"的安排。如果在七月一日之前,立法会大会以及财务委员会都能够通过这套建议,那么便七月一日开始实行。如果大会已经通过了这个决议案,但财务委员会在七月一日之后才通过,那便在通过的日子再数第五日才实施。这个亦让我们的立法可以清晰,可以有序,可以执行。

  张文光议员发言时特别问,到底我们现在是否依然有行政立法互相制衡呢?这是必然的。主席,我知道今日我们提出这动议,本身亦有争议性,但亦要按立法会《议事规则》,大家经讨论后再通过。而昨日有传媒问我,我们现在提出这动议,本身亦可能要用九个、十个小时,值不值得呢?是否排队迟些才讨论这件事更加好呢?主席,我认为是值得的。因为我们现在用了八个、十个小时,将这个问题可以正式提上议程,这件事表决后,其他草案便可上议程,回复正轨,大家讨论,大家决定,大家表决。

  李卓人议员说这个架构重组应该先检讨、先谘询,然后再提出来。我相信我们会有一个关於政治委任制度的检讨,而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亦在议会内承诺了。

  李永达议员虽然他现在不在这里,特别在发言时说,多年以来,他都很尊重这个议事规则,甚至说明他会永远都会穿外套、恤衫进来,这方面我都对他表示尊重。其实我表示尊重不单是对李永达议员本身,我对他的党亦表示尊重。在二○一○年时,他们的党决定不参加「五区公投」,亦牵头最终决定支持「一人两票」的方案。所以既然是泛民党派当中的最大党,有朝一日,他们的党可能连同其他的党派要正视现时立法会内的议事规则被人利用,搞「拉布」,不惠及香港市民,与大众的利益背道而驰的。作为一个大党派,应该正视这个问题。

  接回应詹培忠议员昨日的提问,到底现时这个方案是第三届政府,抑或是第四届政府的。其实,这个是第四届政府在政纲中提出的一套建议,但我们作为第三届特别行政区政府,亦在行政会议上审议这一套建议,决定采纳并且推动。所以我们现时走出来,正如(行政长官办公室)梁卓伟主任说过,两届政府一条心。我们亦完全符合《基本法》,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经过行政会议,由主要官员向现届立法会提出。

  刘健仪议员昨日特别提醒我,行政、立法大家是有互动的,为什么我们今次在前日这么迟才决定,亦没有透过她的渠道早日知会立法会,我昨天向她表示过「不好意思」,但这个情况,立法会议程「大塞车」,经过个多月「拉布」,发展到一个这样的局面,我们是未曾见过的。所以我们经过很详细的审议,最后才做这个决定。但我可以告诉刘健仪议员,特区政府必然会继续非常尊重与立法会的合作和沟通,我相信日后的内会主席和政务司司长都会欢迎,亦会珍惜每个星期的会面。

  谢伟俊议员昨晚特别提出《基本法》第72条,当中所说的Bills,中文版的议案是涵盖什么?我可以透过你,主席,向谢伟俊议员,亦向叶刘淑仪议员解释,向各位议员解释。我们知道在《基本法》第72条第二款,这里所说的议案和英文Bills的译法是不完全衔接的,但多年以来,不论是政府或是议会,我们都把「议案」这两个字涵盖了「条例草案」和「附属法例」所提出的议案。因为我们无论是提修订条例的「条例草案」或是提修订「附属法例」的议案,都是用一个议案的形式来提出。所以多年以来,我们都清楚知道《基本法》以中文版为准的正式阐述应该是如何的。所以我们今次提出的这个动议是符合立法会的议事规则,亦与《基本法》没有抵触,我们是取得法律意见才走这一步的。

  主席,在总结前,我想说多一点,其实刚才黄毓民议员提过多次「花名」,他亦提到,我猜他说我会去读神学,本来他这样的说法是涉及一些侮辱性,但我决定不提出,因为我所信的神在圣经教导我们应该祝福那些逼迫我们的人,他尝试逼迫我,但主席,我祝福他,我祝福黄毓民议员总有一天可以放下血气的他,放下旧人,穿上新人,这是圣经的教导。

  所以,主席,我们今次做这个提案,相信如果这次改组安排能够早日通过,是对香港社会今后发展有利的。候任班子如果人脚比较齐,他们的分工明确,就可以早开展,譬如对公共房屋的工作,对扶贫的工作,这些都是香港市民期待的。今次这事件由五月初到今天「大塞车」,影响到各党派都关心的议程不能够早日可以受到处理、受到讨论、受到表决,这是非常时期,这是不健康的,这亦不是我们《基本法》订下议事规则希望看到的情况。这个情况大家是要正视的,因为不论是今届政府、下届政府,今届立法会、下届立法会,这个问题是可以再次发生的。

  我们亦很希望立法会,不论在大会或是财务委员会能够继续审议这个大家关心,可以有争议的政府改组方案,早日把这件事定下来,我们早日有一个决断。但我是有信心在这个议会内有足够的支持让这件事办成的。至於时段、时间如何?就要下回分解,看看大家讨论完、辩论完、表决完这个政府改组安排的议案后,在财务委员会可以何时再重新审议。所以,主席,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这动议。多谢主席。



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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