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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赈灾基金拨款逾四千万元为香港境外灾民提供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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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从赈灾基金拨款四千一百五十三万元,以资助多个救援机构及政府机关为香港境外发生的灾祸提供人道援助。

  有关金额共资助十八个由日本政府和六间救援机构进行的救援计划。这六间机构为安泽国际(中国)救援协会、爱德基金会、中国福音事工促进会、乐施会、救助儿童会和香港世界宣明会。

  救援计划的细节如下:

*基金批出四宗拨款合共七百七十二万元赈济内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及贵州和云南两省受旱灾影响的灾民;

*三宗拨款合共八百八十一万元,赈济内地湖南、贵州、江西和四川四省受水灾影响的灾民;

*两宗拨款合共六百万元,以赈济埃塞俄比亚受旱灾影响的灾民;

*一宗三百万元的拨款,以赈济肯尼亚受旱灾影响的灾民;

*三宗拨款合共四百五十万元,以赈济菲律宾受风灾影响的灾民;

*两宗拨款合共四百万元,以赈济泰国受水灾影响的灾民;

*一宗五百万元的拨款,以赈济日本受地震/海啸影响的灾民;

*一宗二百万元的拨款,以赈济缅甸受地震影响的灾民;及

*一宗五十万元的拨款,赈济柬埔寨受水灾影响的灾民。

  所有受资助的救援机构必须於完成每项救援计划后,就拨款的用途向特区政府提交评估报告及经审核的帐目。

  赈灾基金的运作由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行政署负责,基金为特区政府提供有效的渠道,当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发生灾祸时,对国际间的人道援助要求作出迅速的回应。有关赈灾基金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工作报告,已上载行政署的网页,网址为www.admwing.gov.hk/chi/links/drfund.htm。

  特区政府在赈灾基金成立时,注资五千万元,并在每个财政年度开始时拨款以维持基金的结余至五千万元。如有需要,政府也会在财政年度内,因应救援的需要,以及基金的结余及承担额,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追加拨款。

  赈灾基金谘询委员会负责就赈灾基金拨款政策及行事方式向政府提供意见,建议批予指定机构的具体拨款额及监察获拨款机构使用拨款的情况。

  委员会主席为政务司司长,成员包括张炳良教授、叶维义、梁刘柔芬、黄成智、张郁德芬、孔令成、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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