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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庇护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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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残疾人士庇护工场(庇护工场)为残疾人士(包括弱智人士)提供特别设计的训练环境,以顾及他们因残疾而引起的限制,目的是训练他们从事赚取训练津贴的工作,让他们学习如何适应一般的工作要求、发展社交技巧和人际关系,以及尽可能为日后投身辅助就业或公开就业作好准备。庇护工场让有一定工作动机和能力的残疾人士在经过策划的环境下,从事有酬劳的生产工序。部分庇护工场提供手作式简单工作,工友的每日薪金只有$34,故一般工友月入$2,000以下。就庇护工场的工友及营运者面对的困难,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现时香港的通胀高企,而庇护工场的工友连申请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的资格都不符合,为鼓励残疾人士参与工作及减轻其家庭负担,当局会否为工友增设交通津贴;若会,如何设定交通津助金额;若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设立的康复服务市场顾问办事处(办事处)就为庇护工场寻找公开竞投工作订单提供的支援的详情及成效为何;有否评估办事处能否协助个别工场彻底解决订单短缺的问题;当局有没有其他支援措施以增加庇护工场的订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当局能否马上研究就庇护工场营商方面推出支援措施;

(三)鉴於本人得悉,部分庇护工场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工友为精神病康复者,现时全港庇护工场的工友当中,属精神病康复者的数目为何;鉴於有同工反映,该等工友需要其他专职医疗人员的专业协助,当局会否在庇护工场增加专职医疗人员(例如护士、职业治疗师及保健员等);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於有同工表示,现时庇护工场本末倒置,只侧重生产,忘掉上述为残疾人士提供训练的主要功能,庇护工场最初与现时的服务方向及原则有何分别;鉴於亦有同工表示,当局设立庇护工场多年,却未有检讨服务,服务十分落后,当局会否检讨庇护工场的服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於有同工指出,庇护工场老龄化问题严重,他们希望重组复康服务的种类、编制、配套,以及增加职业治疗师及护士等专职医疗人员,当局会否重组复康服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非政府机构,为因身体或智能的限制而无法在公开市场就业的残疾人士提供庇护工场服务,目的是让他们在特别设计的工作环境下提供适当的职业训练,让他们从中学习适应一般的工作要求,发展社交技巧和人际关系,为日后投身辅助或公开就业作好准备。就张国柱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由於「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的目的是减轻低收入住户在职人士往返工作地点的交通费负担,并鼓励他们持续就业,所以申请人必须为在职的雇员或自雇人士。而庇护工场服务属於职业康复服务,营办机构是服务提供者,参与服务的残疾人士则为服务使用者,两者之间并没有雇佣关系。换言之,服务使用者并非雇员或自雇人士。因此,他们没有被纳入「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的范围内。然而,有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士,可向社署申请经济援助。

(二)社署设立康复服务市场顾问办事处(办事处)的目的是透过创新、有效益和具效率的市场策略和业务发展,提高残疾人士的就业和训练机会。办事处具体的工作包括协助非政府机构善用「创业展才能」计划(注)下设立的社会企业和小型业务,推广残疾人士制作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以及协助非政府机构营办的职业康复服务单位,包括庇护工场等,争取工作订单。就此,办事处每年均会探访职业康复服务单位,以了解他们的营运情况及提供改善建议以争取更多的工作订单。据办事处了解,大部分服务单位均能获得足够数量的订单,个别行业例如洗衣服务更有求过於供的现象。另一方面,政府一直有要求各政策局及部门鼓励其政策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资助团体推行适当措施以促进残疾人士就业,包括优先购买聘用残疾人士的康复团体的服务和产品。

(三)根据社署的统计数字显示,庇护工场的服务使用者,约有半数为精神病康复者。他们均符合接受庇护工场服务的条件,例如有工作意愿、具有基本自我照顾能力及精神和情绪状况稳定等。庇护工场的社工会跟进每位服务使者的康复情况,如社工认为个别服务使用者需要接受其他类别的康复服务,如医护服务、职业治疗及社区支援服务等,会转介他们接受适合的服务。

(四)及(五)正如上文所述,庇护工场的服务目标,是让服务使用者学习适应一般的工作要求,发展社交技巧和人际关系,并为日后投身辅助或公开就业作好准备。有鉴於此,社署及营办职业康复服务的机构会因应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时检讨服务的运作模式,务求使服务切合服务使用者和现今社会的需要。

  举例说,社署於二○○四年透过将庇护工场服务及辅助就业服务重整为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为残疾人士提供一站式综合而连贯的职业康复服务,工种亦趋向多元化,其中包括简单加工、装配、手工艺、桌面印刷、洗衣服务、洗车、办公室清洁、送递服务、零售及派发传单等。此外,鉴於服务使用者出现老龄化的现象,社署自二○○五年起推出多项措施,包括在庇护工场及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推行「职业康复延展计划」,以切合年老和身体机能衰退的服务使用者的需要。其服务内容包括维持工作能力、社康及个人发展的活动及切合学员健康及身体需要的照顾服务等。另一方面,社署已於二○一一年年底成立工作小组,就服务使用者老龄化的事宜,检视其对服务(包括庇护工场服务)的影响及改善建议。工作小组的成员包括相关持份者(如服务使用者的家属/照顾者、非政府机构、医疗及学术界人士等)。工作小组预计於本年内完成有关检讨。

  社署会继续与持份者和非政府机构合作,持续改善职业康复服务,以增强残疾人士的就业能力,让他们可在公开市场就业。

注:由社署推行的「创业展才能」计划,是透过向非政府机构提供拨款资助作种子基金,协助这些机构开设小型企业/业务,为残疾人士创造就业机会,以及让他们在细心安排和气氛融洽的环境中真正就业。有关业务所雇用的残疾人士,不应少於其雇员总数的50%。



2012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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