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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选民登记册及遭剔除者名单今日发表供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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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选民登记册及遭剔除者名单已于今日(六月十五日)发表,供公众查阅至六月二十九日。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说:「根据选举法例,被列入遭剔除者名单的选民如果希望恢复其选民登记,必须于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亲自提出申索或更新登记住址,并获审裁官批准其申索,否则他们的姓名将不会载列于正式选民登记册上,他们亦不能在九月九日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中投票。假如他们亦是功能界别选民,当他们丧失地方选区选民登记资格,他们亦会同时丧失在功能界别选民登记册的登记资格。」

  他说:「任何人如已申请登记为选民,但未能在有关的登记册内找到其姓名;或发现其资料记录有误,亦可亲自前往选举事务处提出申索。」

  「任何人如认为有某位已登记为选民的人士无资格登记,亦可亲自到选举事务处提出反对。」

  发言人说:「提出申索或反对的限期为六月二十九日,审裁官会按法例考虑申请者提出的证据作出裁决。」

  提出申索或反对的指明表格可于选举事务处(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或湾仔爱群道三十二号爱群商业大厦十楼)或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表格亦可于选举事务处网页(www.reo.gov.hk/ch/voter/application.htm)下载。

  为方便选民查询他们的姓名是否已列入临时选民登记册或遭剔除者名单内,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会由今日起至六月二十九日延长服务时间,在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晚上八时提供服务。

  发言人提醒已登记选民如其住址或其他登记资料有更改,应尽公民责任,在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通知选举事务处,以便该处更新他们的记录。

  为提高选民登记册所载资料的准确性,选举事务处早前向约二十九万名选民发出查讯信件,要求有关选民确认记录在现有正式选民登记册上的地址是否他们的主要住址。

  直至五月十六日的截止日期,约二十三万名选民并没有就查讯信件作出回覆或没有向选举事务处提供足够的资料。因此,选举事务处根据相关选举法例,将有关选民从选民登记册中删除及纳入遭剔除者名单内。

  发言人说:「为免有关选民在不为意的情况下失去投票权利,选举事务处于本周再次向他们发出信件,提醒他们如果希望恢复其选民登记,必须在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提出申索或更新登记住址。」

  为使公众得知临时选民登记册及遭剔除者名单已发表,以及更新选民登记资料的安排,选举事务处展开了宣传运动推广有关信息,包括电台宣传声带、报章广告,以及在香港政府一站通和港铁车厢刊登广告。

  二○一二年地方选区临时选民登记册载有超过三百四十五万名选民,其中已计算约有十四万七千名为新登记选民,及二十五万五千名没有更新住址或已离世的选民,即较二○一一年净减少约十万八千名选民。另外,截至今日,约二十六万名选民已向选举事务处更新登记住址。

  二○一二年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除外)载有约二十四万名选民,较二○一一年净减少约三千名选民;其中约有一万八千名新登记选民,而被纳入遭剔除者名单内的选民则有约二万一千人。

  二○一二年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载有约三百二十一万名选民。

  有关临时选民登记册的统计资料,可在选民登记网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查阅。

  全套地方选区临时选民登记册及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已放置于选举事务处位于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的办事处,在办公时间内(即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六时)供市民查阅。市民亦可于各区民政事务处查阅登记册中与该区有关的部分。至于全套地方选区遭剔除者名单,则可在选举事务处位于海港中心的办事处及各区民政事务处查阅。

  全套功能界别临时选民登记册(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除外)、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临时投票人登记册,以及相关的遭剔除者名单,亦放置于选举事务处位于海港中心和湾仔爱群道三十二号爱群商业大厦十楼的办事处,在办公时间内(即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六时)供市民查阅。市民亦可前往中环、旺角、观塘、沙田和荃湾的民政事务处查阅。

  发言人说:「临时选民登记册和遭剔除者名单的文本格式将沿用现时的排列方式,按选民姓名排列供市民查阅。地方选区的临时选民登记册则会加入一套按选民主要住址排列的登记册,以便公众查阅。」

  正式选民登记册将于七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发表。



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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