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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秘书处澄清有关将中区政府合署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文物专区」地带的规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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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报道指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拖延处理一宗有关把中区政府合署用地从「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文物专区」地带或「政府、机构或社区(1)」地带的规划申请,以及有关城规会在古物谘询委员会(古谘会)就中区政府合署评级后,需要数个月才能处理该规划申请的批评,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六月十四日)澄清该项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条例》)第12A条的规划申请,是严格遵照《条例》规定处理。

  城规会发言人指:「该项申请由二十个团体递交(申请人)(见附件)。有关申请首次在二零一一年五月六日的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会议上讨论。小组委员会同意延期两个月对该申请作出决定,以便申请人有时间准备回应有关政府部门的意见,并同意应在二零一一年七月把申请提交城规会考虑。」

  「鉴於政府会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公布有关西座重建计划的公众谘询结果,规划署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的城规会会议上建议,并得到城规会同意延期考虑这宗申请,直至政府公布有关公众谘询报告及西座经修订的重建计划后才提交城规会考虑,确保所有相关因素得以被考虑。政府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公布公众谘询报告及经修订的重建计划。古谘会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同意政府山关注组的要求优先处理中区政府合署的评级工作。」

  发言人说∶「申请人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要求再度延期考虑有关申请,直至古谘会就中区政府合署的评级作出决定,理由是古谘会进行评估时所考虑的资料,以及古谘会的商议事项及决定对这宗申请十分重要,亦有助城规会考虑有关申请。申请人在申请信内亦提到在考虑任何由政府提出改划上述地盘用途地带的建议,亦应考虑古谘会提供的资料。城规会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经商议后同意申请人的要求,该申请须在古谘会完成对中区政府合署评级后提交城规会考虑。」

  公众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上述城规会会议的会议记录。



2012年6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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