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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在回顾文物保育工作记者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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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六月十四日)在回顾文物保育工作的记者会的开场发言:

  各位传媒朋友,早晨。今早我们的目的有两个,第一是发展局负责文物保育工作已经到了我五年任期的尾声,所以藉此机会向各位回顾我们的文物保育工作,另一个是我们有一个社会议题需要处理,就是旧中区政府合署的未来发展。所以今日可能会用多一点时间讲解,稍后大家可以就整体的文物保育工作或这项目提问。

  大家也记得在二○○七年行政长官的第一份《施政报告》,当时有这番说话,认为我们要建设优质城市,文化生活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进步的城市亦必须重视自己的文化和自己的历史,以至自己与别不同的城市生活体验。他亦提到近年香港市民表现对本身生活方式和文化的热爱,认为我们应该对此加倍珍惜。我相信当时行政长官脑海中所说的近年香港市民表现出对本身生活方式和文化的热爱,或许也是受到当时一些社会事件的影响,包括在二○○六年和二○○七年有关拆卸天星码头钟楼和皇后码头以兴建中环湾仔绕道的一系列事件,是有这背景的。大家也记得我上任的第一个月,亦要亲自处理皇后码头事件,当时亦到了现场与保育人士对话。

  在那星期日,即二○○七年七月二十九日,在皇后码头的公开论坛,我有一些发言。其中对於那次组织保护皇后码头的「本土行动」朋友,我当时也有表扬他们,认为他们已将我们的文物保育工作推前了一大步。其后在八月四日,我发表了《香港家书》,当中我明确地表示了「发展为先」这个硬道理可能现在已经不合时宜。作为发展局局长,这五年我要履行的职责是平衡保育和发展,确保两者互不对立。当时我也承认这项工作是相当艰巨和富挑战性,对於我个人的能力是一个考验,对於施政以人为本和很重视公众参与的这一届,即第三届政府,是一个承诺。我当时亦表示愿意和全港市民一同解决一些复杂和具争议性的保育课题。五年回顾,原来这些具争议性的保育课题也不少,现在就与大家一起回顾这一系列的争议课题。

  第一个当然是我上任不久后发生的,我们需要拯救景贤里。当日在很快的时间内,在古物谘询委员会支持下,将景贤里宣布为暂定古迹,日后发生的事情大家也很熟悉,我也不详细说。

  第二个或许比较少人注意,但也是大概在那时候发生,其实也相当富争议性,就是本来为了市区重建的项目,我们需要拆卸一半的太原街露天市集,不但影响一些商户和商贩,亦会影响整个太原街和交加街露天市集的本土氛围,我们亦成功全面保存了太原街的露天市集。同样亦在湾仔区的,是当时湾仔街市需要全幢拆卸,作为一个市建局和发展商项目的最后一期,透过我们促成市区重建局和发展商达成协议,采用主体保育的方式,保留湾仔街市最重要的部分。

  接是将荷李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本来作为高密度发展的住宅地剔出了勾地表,活化成标志性的创意中心,现时改装工程已经进行中,将会成为「原创坊」,为本地和海外的设计师提供创意和展览场地。

  接亦是在湾仔,我在上星期启动了的蓝屋建筑群,以「留屋留人」的方式来回应市民的诉求,以这方式活化湾仔的蓝屋建筑群,这亦成为日后的保育项目「We哗蓝屋」。各位如有参加上周日的开幕典礼,亦会感受到那种社区文化的网络。

  另一个政府不出售的勾地表项目,就是位於中环的中环街市,我们亦将它剔出了勾地表,活化成为「城中绿洲」,让市民去享用,交予市建局执行。另一个市建局的项目是上环永利街,亦是全面保留,现在市建局成功收购了的永利街单位,已经改装成为小型单位,将会租予一些大学和文化艺术机构使用。

  至二○一○年十月,我们就中区政府合署西座的重建展开公众谘询,稍后有一节我就会详细交代现在的最终方案会如何做。

  去年一月,有个近似景贤里的个案,需要我引用法例下给予我的权力,将它定为暂定古迹,何东花园的最新情况,我昨日在立法会亦交代了。

  处理了和回顾了这么多具争议性的保育课题,我想向大家交代过去五年我们致力推动文物保育工作的成果。第一,正如很多立法会议员时常希望,任何的工作都应该有一个清楚的政策去支持,所以早於二○○七年十月,即当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提出文物保育,我们差不多在同日便公布了新的文物保育政策声明。大家要留意,这个政策是一个相当平衡,亦兼顾了各方面考虑的政策,要求我们以适切和可持续的方式,因应实际情况对历史和文物建筑,以及一些地点加以保护、保存和活化更新,主要是希望让这一代和我们的子孙可以享用。但在落实这项政策时,应该要充分兼顾数方面,包括关乎公众利益的发展需要、尊重私有产权、财政的考虑、跨界别的合作和持分者,以至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所以稍后我们谈政府合署西座时,希望大家也可以此政策声明作参考。

  第二是我们成立了专职的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聚焦一站式地处理香港的文物保育工作。第三,在短短的五年间,我们多宣布了十九项建筑物或地方成为香港的法定古迹,令香港今日的法定古迹总数达一百○一项。第四,我们又确立了行政评级的机制,这评级并没有法律基础,是行政手段,但我们亦很重视这工作,所以早前经过专家建议的一千四百四十四幢的建筑物,古谘会很努力地做公众谘询和将它确立下来。到目前为止,有九百○九幢的历史建筑获得评级,有一定数目是完全没有评级的,还有一些是仍然未处理。大家也记得一级、二级和三级的历史建筑评级,是各自有相应的保存和保育的方法。

  为了防止基建影响历史文物,我们早於二○○八年和二○○九年制订了文物影响评估。在二○○八年一月一日开始,所有由政府部门做的基本工程项目,均需要在计划阶段研究该基建会否影响具有历史和考古价值的地点和文物建筑。在这数年间,已经有二千六百项的基建工程通过了文物影响评估的机制,但绝大部分其实在工程范围内也没有文物存在,最终只有三十一个项目需要进行全面的文物影响评估,以研究对於该历史建筑有没有影响,如果有,应该如何减低它产生的影响。

  对於私人拥有的历史建筑,特别参考了景贤里这个案的经验,我们觉得要建立监察机制,当私人业主真的要拆卸或改动他们的历史建筑时,我们可以马上采取行动。所以我们在二○○九年订立了这个内部监察机制,要求相关部门,例如屋宇署、地政总署和规划署,当它们得悉或接获有关的申请或查询时,可以通知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以采取有关行动。事实上,何东花园这个案便是透过这机制,当我们知道业主已经申请拆卸何东花园时,我们便马上采取跟进行动。

  最近屋宇署经过了一段长时间的顾问研究后,出版了一本手册,这手册对於我们日后活化历史建筑的工作是非常有裨益。大家也知道,旧建筑物要符合新建筑物的条例要求是有一定困难,例如走火通道、楼梯、无障碍通道等,方方面面也是困难的,所以屋宇署考虑到这点,推出了这本《2012年文物历史建筑的活化再用和改动及加建工程实用手册》,基本上是以实用的解决方案,或一些替代方法,令这些文物历史建筑进行工程的时候,既能符合有关安全及徖生,亦可保障历史建筑物的特色。投影片中这段英文字的引述来自香港大学建筑保育课程主管,他认为这是非常好的消息,有助日后活化历史建筑的工作。

  当然这数年来最令人瞩目的是这些项目,因为最终市民希望能够进入参观或使用这些历史建筑,所以我们都花了很多精力做活化历史建筑的工作,为这些历史建筑注入新生命,给大众享用。现在已完成或正进行的共有十八个活化项目,涉及超过五十亿元的投资,分别来自特区政府、市区重建局和香港赛马会。

  完成了的三项项目,大家应参观过,包括北九龙裁判司署的萨凡纳艺术学院、由大澳警署变成的大澳文物酒店和雷生春堂。另外,本月稍后有饶宗颐文化馆,就是前荔枝角医院的平房,会化身为饶宗颐文化馆第一期,会在本月内由行政长官亲自主持开幕。现在我们还有四个项目正进行评审,包括景贤里、虎豹别墅等。除了「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其实我们还有中区警署建筑群,这大型保育项目由香港赛马会负责,当然还有刚才我们谈及的「原创坊」项目。

  另一个五年努力的成果,是我们很积极建立国际认同,所以这数年来我每次外访,都和这些海外机构会面,大家都认同文物保育工作,一起合作。有了这些基础,在二○一一年十二月,由行政长官主持开幕的文物保育国际研讨会,将我们文物保育的工作与国际机构分享。我刚才说过,除了「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外,我们还有数个项目,包括荷李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变作「原创坊」、香港赛马会进行的活化项目「中区警署建筑群」、由市建局负责的数个项目,中环街市、茂萝街变身为动漫基地,以至上海街战前有骑楼的唐楼,均是由市建局负责保育的项目。

  在保育属於私人业权的历史建筑,这数年来最瞩目的当然是景贤里的换地安排。但除了景贤里外,另外还有五个个案,我们成功透过提供经济诱因将它们保留下来,保留的方式有时是全面保育,像景贤里;有时是部分拆卸;有时是让它们在保育的同时,可争取有发展空间。所谓经济诱因,是我们没有动用纳税人的一分一毫,经济诱因的形式是以规划和土地的方案来做,包括换地、放宽地积比率、提高建筑物的高度或地积比的转移,这数种惯常方法,我们在香港这六组项目内都有用过。

  有些历史建筑没有活化空间,如教堂、祠堂、书室等,所以我们很乐意为这些私人拥有的历史建筑提供维修资助。以前的维修资助局限於法定古迹,因为既然政府订定了法定古迹,便有责任为其提供维修。但现在的维修资助适用於非法定古迹,只要是评了级的,都可以申请每宗高达一百万的维修资助。我们已协助二十二幢私人拥有的历史建筑进行维修,另外有十二宗在处理中。

  当然大家亦记得在政策声明中,我们很重视公众参与,所以这五年来,我们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和加强市民对保育的兴趣。在多个项目的开放日、导赏团,我们估计有超过三十万人次在这数年间曾参加我们举办的历史建筑开放日和导赏团。

  在国际上除了建立我刚才说的国际认同,香港亦屡获殊荣。在这五年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区文物古迹保护奖,我们取得五项,分别是萨凡纳艺术学院、香港文物探知馆、小香港Little Hong Kong项目、伯大尼修院,以及浸会大学使用的视觉艺术中心,令香港自二○○○年有了亚太区文物古迹保护奖,我们在区内相当不错,共取得十三个奖项。

  完结了这五年工作的回顾,现在我和大家谈谈中区政府合署的方案。这是兼顾保育和发展的方案,我们方案的主题,是希望为中区政府合署或旧中区政府合署开展新貌,主题是回复绿色中环,所以大家看到的模型,可让大家更立体地感受我们为中环,特别是中环的上部分,开拓另一个相当优闲的绿色空间。

  先谈谈这用地,大家都知道中区政府合署位於中环核心商业区,东座、中座、西座分别建於五十年代,西座最迟建成,於一九五九年兴建。这用地很特别,它的北西和西面本身已有高层现代办公大楼,包括雪厂街一带或皇后大道中,以至丰银行,都在它的北面。南面和东面主要是低矮的历史建筑和绿化用地和公园。但如果大家再细心看这site plan,其实用地内的露天空间非常有限,因为中、东座和西座建成后,令到只剩下现在紫檀树周边的露天空间。二○○九年我们主动邀请英国保育专家完成一项研究,因为这三座建筑物从来没有列入专家或古物谘询委员会的一千四百四十四幢要评级的建筑物,所以我们都知道需要有客观评审,才能决定它们将来的用途,所以在二○○九年请了英国相当著名的保育专家做这详细研究,这些全部来自专家报告内的观察和结论,不是我们自己演绎出来。专家认为中座最具建筑特色和历史价值,东座的建筑风格都是优雅,显示从艺术学院式过渡至现代实用主义的建筑风格,西座为以实用为主的建筑物,建筑特色相对低,而且大家都记得,在一九九八年回归后西座有所改动,在西座的东面即下亚厘毕道加建了新入口大堂,专家亦认为中区政府合署的地点,英文为「site」,以及其相关的历史,较建筑物本身更有意义,英文是「The site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buildings」, 「site」亦不是非惯常用的概念,今日的《古物古迹条例》亦有用「site」这个字介定什么情况下是指建筑物,什么情况下是指地点。

  专家认为在考虑新用途时应该确保公众可以进出这片土地,对中座及东座,专家的意见是很明确的,认为应予保留,但西座则认为可以拆卸发展。如要拆卸西座再兴建一个新发展项目,专家进一步认为在此地点的西端是可以考虑兴建一些较高楼层的建筑物,同时如拆卸西座,中间部分即刚才我指空间有限的部分,是可以拓展一个花园,作为礼宾府及炮台里的绿色的连系。这全是当年专家的意见。

  建基於保育专家的意见,我们决定了中区政府合署建筑未来的用途,在二○○九年十月《施政报告》的「保育中环」内首次公布,当时行政长官同意将专家认为应予保留的中座及东座分配予律政司作为总部办公室用途,历史价值及建筑特色较低的西座会拆卸重建作商业用途,而部分用地会重新发展为公园,以保护现有的绿化环境。所以,大体上是融合了专家给予我们的意见而做出这个方案。

  但我们明白,虽然有专家的意见,但香港今时今日十分重视公众参与,所以有一个公众讨论,在二○一○年九月至十二月,发展局及规划署就此重建计划概念进行公众谘询,而这公众谘询较我们其他规划工作的公众谘询精细,因为我们当时用了立体模型,以及在商场举办一些巡回展览,以作谘询。二○一一年十一月我们亦公布了谘询结果,并将已修订的计划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汇报。我们总结谘询的结果如下,除了部分团体及人士反对拆卸西座,他们没有给予其他意见,除了反对拆卸西座,主要当时收到很多意见,包括所有专业学会的意见,他们的主要关注有三点:第一,虽然欢迎有一个大一点的公众休憩地方,但如何确保公众真正可以享用这公众休憩中心,是一个主要的关注;第二,我们当时建议在重建的西座兴建一个十多万的购物中心,但公众对在中环再加设一个购物中心有保留;第三,有购物中心及写字楼,这新发展对中区一带的交通可能做成的影响。这是三方面最主要的关注。

  我们的修订方案其实已全面回应这三大关注。第一,我们不但继续有休憩空间,我们把休憩空间范围拓大,由原本的六千八百平方米,扩大至七千六百平方米,面积等如今日的皇后像广场。第二,其通达性很强,有些人经常误会我们会铲平炮台里,但其实从来炮台里都是整个保育发展项目的重要一环,所以,以后可以由下亚厘毕道、炮台里,或重建后的大楼,经过自动电梯或扶手梯,可以到达这个公众休憩空间。但为令关注人士及市民安心,我们指出这休憩用地是不会交予发展商,即使是透过招标由发展商替我们设计及兴建,这休憩空间兴建后会交回政府,由政府拥有、管理及维修。我们很高兴得到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同意,交予他们管理这片重要的休憩空间。

  第二个关注为购物中心,我们听到相关意见,大家不希望有太多购物中心,而在中区的购物中心均为名牌的购物中心,所以我们全面取代这购物中心,以一个「政府、机构及社区」(G/IC)用途及一些附属的设施取代原先的购物中心,而由於取代了购物中心,我们觉得规模可以小一点,缩减了挖地的规模,减少一些人担心会对地底废置隧道、网络及附近山坡的影响。所以整个本来是购物中心的面积,由一万三千五百平方米减至一万一千八百平方米,再进一步,在一万一千八百平方米内属「政府、机构及社区」用途给予我们机会把办公室分予非政府机构,特别是与法治、金融相关的,可彰显中环作为金融中心,及日后政府合署内有律政司总部办公室,法治及金融是主题性的用途。

  至於交通流量方面,由於没有购物中心,车的流量已减少,运输署初步评估亦认为不会对中环一带交通带来不良的影响。我们亦在地盘内减少停车位和上落客货车位,大家看到减幅相当厉害,希望尽量不要增加这一带的交通流量。

  大家会问,拆卸西座,政府有什么理据?之前我已经讲过,西座的历史和建筑价值较低,大家也可能指虽然价值较低都不一定要拆,究竟政府拆卸西座的理据是什么?简单来说,有以下几点:第一是我们要实现建设位於上中区一个公共休憩空间,或一般人称为「市肺」,这愿景是必须要拆掉西座的建筑物。如果大家记得早前有一幅site plan,西座占地很大,从下亚厘毕道伸延出来,除了去到紫檀树,它根本是贴中座和东座。所以拆卸后,它所占用的地面面积会大幅减少百分之四十六,建筑物的覆盖范围由今日的二千五百二十平方米缩减至一千三百五十平方米,让这片休憩空间联系炮台里和礼宾府成为绿色地带。第二个要拆卸西座的理据,其实正正回应了对於交通流量的关注,可以改善附近一带的行人路和行车空间,简单来说有几个改善措施要做,西座拆卸后,雪厂街近皇后大道中可以多加一条行车线,现时有两条行车线,一条是转入皇后大道中,一条出雪厂街,有时有些混乱和阻塞,我们可以将两线变为三线。雪厂街的入口的空间,即现在过了红绿灯的位置,会由一百三十平方米增加至二百三十平方米,亦会增设一条行人天桥,连接新大楼和皇后大道中九号,皇后大道中九号的地契已经要预留作连接。这三项改善都必须要拆卸旧的大厦,才能将新的大厦后移(building setback)以做到这效果。第三个原因,当然,如果要做甲级的写字楼或要给非政府机构来做金融、法律的用途,是需要有更现代化的大楼,所以我们希望拆卸西座建设一座现代化的大楼,亦可以用今日最高的绿色建筑标准来做。第四其实是加强这一带地方的绿化,下亚厘毕道水平以下的外墙,我们将会采用绿化梯台式设计,伸延到炮台里,一直到皇后大道中,大家稍后可以在模型中看得很清楚。

  完成这些评估工作后,我们发现还有一个问题市民是关注的,就是业权问题。我们留意到有人倡议要保留西座土地业权的言论。所以我今日向大家公布政府合署西座发展的最终方案。

  我们会沿用今年初经过我刚才所讲的几个修订发展参数,大家可以在图表上看到,大体上的发展参数,七点零五倍的地积比率不变,已增加的七千平方米的公众休憩空间不变,减少停车位和上落客货区不变,办公大楼的覆盖率很低,只占这片约五千七百二十平方米土地的四分之一,这是沿用今年年初所讲的发展参数。

  今日向大家公布的最终方案有三点。第一,我们会取消原来改划西座用地作「综合发展区」的建议,保留现时的「政府、机构和社区」土地用途地带。换句话说,整片土地往后在城规会的分区计划大纲图的地带(zoning),仍然是G/IC,并不是原本建议将部分属於西座的五千几平方米土地改划做CDA(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Area)。CDA一般是作商业用途,综合发展区。这便能保存这片有历史价值的土地的完整性,亦反映将来既有公共和半公共用途。

  另一个最终方案的特色是我们不会卖地。我们崭新地,因为政府较少用这方法处理土地问题,是以BOT(建造、营运及移交)的发展模式,即邀请发展商建造、营运和移交的方式,让政府保留西座用地的业权。发展商在参与BOT后,他们自行斥资兴建整座新大楼和公众休憩空间后,便要马上交回公众休憩空间予政府,亦要马上交回新大楼内属於政府机构和社区的空间,即G/IC的楼面面积,都要立即交回政府,让政府管理和分配与非政府机构使用。但一直到协议到期,因为这是一个contract(合约),这BOT是一个合约,我们现在估计这合约期不需要超过三十年。合约到期后,便会将整片用地和有关的建筑物交还政府。我们以前在海底隧道有应用这方法,但用来做项目发展,即这类建筑物发展则比较少,事实上我也记不起政府有采用这方法,但是在民间是有采用的。大家可能知道,位於中区的香港会所大楼,当年是以BOT形式来做,其合约期已到,而香港会所大楼已交还予香港会所。

  另外,我们会加强这个项目的城市设计考虑,即urban design,在往后公开招标邀请发展商投标时,质素和价格会有适当的评分比重,因为我们收到很多专业团体的意见,认为既然这片土地如此重要,将来新大楼的外型设计、外墙、选用的物料等,每方面都应有政府参与,保证它与整片有历史氛围的土地相配合。

  简单总结,其实重建西座正如我昨日在立法会说是最符合公众利益的方案。第一,它符合行政长官要求我们做的「进步发展观」,即在经济进步和环境保育间要取得平衡,不能够一面倒只处理社会上一个课题。第二,它与我刚才给大家看的二○○七年订立的文物保育政策是完全吻合的,即我们必须要考虑发展的需要,兼顾公众的利益。第三,毕竟是中区,我们需要善用中环商业中心区的珍贵土地资源,提供非常有需要的办公室楼面面积。第四,这个计划亦没有违背文物保育的原则,反映了这三幢历史建筑不同的历史和建筑价值,东座和中座我们已全面予以保留,亦为它找到相当好的配合和严肃的用途,就是律政司的总部办公室,但西座属较低价值,可以拆卸重建。第五,这是位於中环的核心商业区,我可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在一块很有独特历史意义的用地上,兴建一幢往后很久的日子均和香港的金融和法律相关的半公共大楼,可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以及中环作为核心金融区的形象。第六,正如我刚才说,有一些交通运输方面的好处,亦符合在如此繁忙的地点,如何透过城市设计,透过拆卸旧建筑物,兴建新建筑物,改善这一带行人和行车空间。第七,是能够将建筑物后移,以改善中区的车流。第八,当然是「市肺」,在中环,特别是以后的新海滨,我们也会有一大片的休憩空间,但毕竟到中环的上一部分,能够设立一个市肺,亦是至为重要,日后这个市肺三方面均非常通达,亦会交予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管理。市肺内具标志性的紫坛树会保留,我们亦正悉心照顾这棵紫坛树。第九,我们作为国际中心,很多时候也会有很多很重要的国际机构,或许想进驻香港,成立区域性的办事处,但碍於中环的租金实在太昂贵而令他们却步,所以往后我们有了这几千平方米的G/IC楼面面积,让我们有实力可以与邻近城市(竞争),争取一些有利於香港发展的机构进驻。最后,我深信这个计划已经广纳专业和公众的意见,亦能够全面保留土地业权,符合政府合署地段完整性,以彰显这片土地的历史价值。

  跟进工作方面,政府会在年底邀请意向书,因为我们要测试市场对这种崭新的BOT形式的招标有没有足够兴趣。在完成邀请意向书后,我们估计可以在二○一三年上半年,就这片土地进行公开招标。



2012年6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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