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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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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六月十二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有关中联办外示威,警方塞路面,你现在回想会不会有好一点的做法,不会好像当时那样做?
 
保安局局长:我们完全没有塞那条路,我刚才在电台节目说,我们每一次有社会人士要去中联办门口示威,或者是游行集会,我们都尽量和他们协调,希望大家有一个共识,怎样在和平使用合法示威的权利下,可以给他们表达意见,但将对其他道路使用人士的影响减到最少。很多时候,就算我们和游行示威主办者达成协议后,但有部分游行示威人士,可能他们无遵守这个大家同意了的安排,引起一些冲突我也表示遗憾,我希望将来和这些进行示威的人士,可以有一个更加好的沟通。

记者:刚刚提到没有启动《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是一个遗憾,但市民现在很担心可能会影响民主人权,是否觉得保障国家安全压倒一切?

保安局局长:我们香港人的人权、表达的自由及各种的自由都是在《基本法》下有保障的,我完全不觉得为国家安全立法会和保护香港人的人权有任何冲突。在将来,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立法。我们将来如果为二十三条立法,我们在立法当中是有一些条文是保障到香港人合法的权利,完全不会有任何的冲突。

记者:之前游行一早已经见到很多人,为什么去到中联办的那一刻仍不能作出应变?作为保安局局长,你怎样看李旺阳事件在内地的处理手法,公安的处理手法是否合情合宪合法?

保安局局长:我刚才也谈到中联办门口的地方有限,所以我们每一次希望示威人士去到那里表达意见后,就离开让后面的人可以到那里表达意见。刚才在电台节目也谈到,那里地方有限,两条行车线,如果太多人在那里,会妨碍紧急车辆、救援车辆的出入。所以警方在评估过当地的情况,觉得不可以将整条道路封闭,这样会有一个危机。至於你问我有关该内地人士方面,我自己觉得生命是宝贵的,任何的生命伤亡我也觉得很可惜,在事件当中我也理解到香港人、部分香港人的感受,据我了解,现在我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已经决定把香港人对这件事件的看法和关注向中央政府反映,我深深相信事件是离不开事实的,我也和其他香港市民一样,希望整件事件可以水落石出。



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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