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发展局局长在立法会楼宇安全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的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辖下楼宇安全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上的开场发言:

  多谢主席,今日第一个讨论项目是有关屋宇署就失修楼宇的执法程序及运作模式署方所作的检讨,以及由我委任的两位独立专家─高赞明教授和林浚先生─对於屋宇署报告的观察及建议。我很高兴今日高教授和林先生亦抽空亲自出席本会议,解答各位议员的提问。大家都记得,这次有关屋宇署执法程序及运作模式的检讨,主要源於两年多前,二○一○年一月底马头围道楼宇倒塌事件。

  马头围道楼宇倒塌事件令我们感到非常痛心,但从积极的方面看,亦给予我们更大的动力改善香港楼宇安全。所以除了今日的报告,我们亦做了其他的工作,希望未来在保障香港楼宇安全方面做得更好。

  因应这事件,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亦特别成立了楼宇安全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跟进有关楼宇安全的工作。我在此特别对刘秀成议员作为小组委员会的主席及其他小组委员会成员致谢,感谢你们在过去两年多的八次会议中,就我们的工作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很多均具参考价值。

  由於我知道今日是小组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所以我想花几分钟时间,就我们过去两年多在楼宇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作简单的回顾。

  大家都记得,我们在两年多前,已经就政府有关楼宇安全的政策进行了全面检讨,行政长官在同年,即二○一○年十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宣布推行一系列多管齐下的措施,基本上是从四方面-立法、执法、对业主的支援及协助、宣传和公众教育,从这四方面加强本港楼宇安全。

  这些工作至今大部分都已经得到落实,并印证了我们对楼宇安全工作的重视。在立法方面,强制验楼及强制验窗计划的法例和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并将於本月底正式实施;为加强对分间楼宇单位,或俗称「浻房」的工程的规管,我们亦已订立法例将与分间楼宇单位相关的工程纳入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两组的附属法例亦於最近完成在立法会的程序,在此对各位议员的支持表示谢意。

  屋宇署亦实施了新的僭建物执法政策,将需要优先取缔的僭建物的范围扩大,并同时展开了多项大规模行动,集中处理僭建物、不合规格的分间楼宇单位,特别是工厦内的「浻房」,以及失修楼宇等问题。

  在对业主的支援及协助方面,除了我们稍后讨论的「楼宇更新大行动」外,我们联同市区重建局和香港房屋协会整合了各项财政及技术支援计划,推出一站式的楼宇维修综合支援计划,务求更全面地为有需要的业主提供支援,第一个「市建一站通」亦已经开幕,为市民提供服务。

  为配合各项工作的推展,发展局在过去连续两年都为屋宇署争取到额外的人手及财政资源,而屋宇署亦於去年中进行了架构重组,理顺该署的内部工作安排。以量化屋宇署每一年的营运开支,过去三年的增幅如下:二○一○/一一年度的营运开支为八亿元,至二○一一/一二年度是八亿五千万元,至二○一二/一三年即今年的预算案,议员批拨了十亿元,即两年间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五的营运开支。同样的增幅亦见於公务员编制上,由两年前屋宇署的总公务员编制的九百九十六名,增加至第二年的一千一百七十三名,今年是一千二百三十二名,增幅亦是相约,是百分之二十四。

  关於今日的议程,是屋宇署的检讨和专家审核的报告。大家也记得,死因裁判官於去年八月就马头围道楼宇倒塌事件作出裁决,并就屋宇署的执法工作提出其观察和建议,我们在同一个月内已经向小组委员会报告,会对屋宇署有关失修楼宇的执法程序及工作细节作全面检讨,但为了要有公正性和独立性,我亦同时宣布委任两位独立专家覆检屋宇署的检讨报告。这种另聘独立专家就署内的检讨给予独立意见,早前亦应用於渠务署一宗水浸事件上。

  今日,上述两项工作都已经完成,有关的两份报告早前亦於网上发放。我要特别感谢今天在座的两位专家,以他们在建筑测量及结构工程方面的深厚知识及丰富经验,为屋宇署的工作提出了多项实际和有用的建议。我特别认同高赞明教授在总结内说,改善楼宇安全和执法工作程序,高教授认为是需要「持续检视,紧密监察成效,不断改进以应付常变的情况」。换句话说,即使今日做了此内部检讨,并经过专家的审核,也只是在一段时间内适用,往后亦应该因应不同的形势再作不断覆检。回应林先生就屋宇署资源的关注和员工的考虑,我刚才已作了一些回应。屋宇署在未来仍然会因应其执法经验以及市民与议员的意见,继续提升其工作成效。我亦有信心屋宇署的前线员工会继续上下一心,尽忠职守地妥善处理本港的楼宇安全事宜。

  至於检讨的详情,和各位议员就专家的审核提出意见,可以稍后讨论,我现在先请区(载佳)署长作简单的介绍。多谢主席。



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