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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谈海运码头地段安排及中区政府合署西座(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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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六月七日)就海运码头地段安排及中区政府合署西座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发展局局长:首先多谢大家出席起动九龙东办事处开幕典礼。这两天就海运大厦的换地安排,我听到有些疑问,议员亦有些关注,虽然一般关於土地契约的事我们不方便多说,因为这是政府作为业主与一位承批人商讨过程的结果,但为释除公众疑虑,我今日和大家讲讲这情况。

  海运码头地段英文是KPP83,KPP即Kowloon Public Pier,换句话说,这地段不是一般只是商业的地段,它亦包括一个邮轮码头的营运。这地段的契约到今年六月十六日届满,发展商早年曾经提出希望续期五十年,但考虑到邮轮码头事业会随国际形势改变,政府作为业主,是希望保留最大的弹性,让我们可以回应邮轮业在未来的发展,所以当年他们申请续期五十年,我们拒绝了。但我们表示愿意探讨,以换地形式,最多二十一年,以方便邮轮码头继续营运。

  一般来说,在香港有地契,在地契未到期前,一般的做法是承批人可以提出修订地契,或与政府进行换地,以延续土地使用,这是很惯常的做法。所以,我听到一些议员说,为什么不去招标而让他们换地,其实这反而是比较奇怪的想法,因为一般香港的地契承批人都可以在地契期内提出修订或与政府换地。承批人在换地的过程中,亦是惯常的做法,就是除了原有批地的界线,他们可以申请与政府交换,所谓surrender and re-grant,希望可以换到额外的政府土地。今次海运大厦码头的做法,就是政府一向有以短期租约的形式,另外租了一些官地予发展商,以配合海运大厦和邮轮码头的运作,所以今次换地安排,是由发展商将整幅的KPP83,即我刚才所说的邮轮码头的地段交出来,而我们则额外给予之前以短期租约批予他们的土地,但这些额外的土地规模很小,在原本的土地中只占一个很小的部分,目的是令整个邮轮码头的运作更加方便。

  就整项换地安排、商讨也是由地政总署的同事负责,而补地价大家也知道,所有有关政府土地的补地价事宜,也是由地政总署的专业估价师,以惯常的专业方法进行评估,而今次换地安排的评估是以十足蒥值去做,同时在新契约的二十一年内,发展商亦要每年缴交差饷物业估值百分之三的地租。

  所谓可用的商业用途的楼面面积,最近我看报,可能因为换地仍未在土地注册处登记,所以一般人未看到这幅土地的换地情况如何,我今日详细讲讲。整个换地之后,可建的最高楼面面积是八万五千六百七十二平方米,但其中作商业用途的,大概只占最高楼面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九,即等如五万零六百三十二平方米。你会问,其余的百分之四十一是什么呢?其余的百分之四十一,即三万五千零四十平方米,其实是用作海运大厦码头的停车场、斜道、海关、入境、行李等设施,因为它毕竟是一个国际邮轮码头。在新契约换地之后,亦容许发展商兴建一座四层高的建筑物,这幢四层高的建筑物建成后大约有三千平方米是由发展商负责兴建和斥资,但用途其实也不是商业用途,很多属政府用途,例如改善现时的海关、入境、旅客行李大堂和检疫设施,希望能够让邮轮码头的营运更加顺畅,所以这些不是商业用途的楼面面积。

  总的来说,整个换地安排,正如有些评论说,是符合公众利益,做到双赢,政府既能透过换地收到土地收入,而整个邮轮码头的运作亦可以不受影响继续下去。最后,我想说一句,在整个换地的商讨和补地价的过程,现任的特首和候任特首以及他们两位的办公室均完全没有参与。事实上,到了补地价的事宜,我作为发展局局长亦从来不参与,是由地政总署的专业估价师做的。我想在此作交代。

记者:政府是否会继续拆政府山西座,是否没有听古物谘询委员会的意见?

发展局局长:我们一贯的立场,是古谘会未按一些人的要求进行评级时,我们在二○○九年已经邀请英国非常著名的文物保育建筑公司,为整个政府合署包括中座、东座和西座,做了详细的历史和建筑评估。其后在二○○九年,就保育中环关於政府合署的前途,亦按这评估而作出。所以古谘会要评级,并非我们原定计划的一部分,是古谘会因为听到一些保育人士和保育团体的意见,他们邀请专家小组做,但我们会留意专家小组交予古谘会的评级建议,下星期会讨论。但如果因为有这个评级,而不在我们原先计划的工作内,将整个政府合署和重建西座的计划改变,我们现在没有此打算。



2012年6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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