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中秋彩灯设计比赛现接受报名
*************

  为发扬中国传统彩灯设计艺术,提高市民对传统艺术的关注和增添节日气氛,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及教育局合办「二○一二年中秋彩灯设计比赛」,欢迎对彩灯设计及制作有兴趣的人士参与,发挥创意,制作别具特色的彩灯。

  彩灯设计比赛分别设有小学、中学及公开组三个组别,现正接受报名。

  小学、中学参赛者须於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二)或之前,经所属学校递交参赛表格。公开组欢迎大专学生及业余人士参加,参赛者须於七月十日(星期二)或之前,将报名表格交回香港湾仔爱群道十八号伊利沙伯体育馆十一字楼康文署娱乐节目办事处,或传真至2575 0864。

  每位参赛者只能以个人或小组名义递交参赛作品一件;而以小组名义参赛的作品,创作小组成员不可超过四人。同一彩灯不能参加超过一组。

  参赛者须於九月十三日至十五日上午十时至下午八时,将参赛的彩灯连同有关的参赛标签,交到香港中环爱丁堡广场五号香港大会堂低座一楼展览厅。

  中秋彩灯设计比赛评审委员会将由艺术教育及有关专业人士担任,并作出最后决定,选出各组优异作品及冠、亚、季军得主。每组别的冠、亚、季军将分别获得价值一千八百元、一千五百元、一千二百元书券;优异奖得主可得价值四百元书券。各得奖者/小组均会另得奖状。

  评审委员会亦会从参赛作品中甄选设计最突出的作品,颁发特别大奖:最佳视觉效果彩灯、最具感染力彩灯及最具创意彩灯;此外,为庆祝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十五周年,以及响应由香港历史博物馆举办的「一统天下:秦始皇帝的永恒国度」,今年的比赛特别加设一项以秦俑为题的「秦俑创意奖」。上述大奖的得主将可获价值五百元书券及奖状。

  参赛彩灯将於九月二十七日至十月六日在香港大会堂低座一楼展览厅公开展出。

  中秋彩灯设计比赛小学组及中学组参赛表格可於教育局网页下载∶www.edb.gov.hk/arts/news,公开组报名表格可於康文署各主要文化场地及各公共图书馆索取,或於康文署网页下载:www.lcsd.gov.hk/CE/Entertainment/EntertainmentOffice/events_details/12lanterncomp/index.html#b5。

  查询电话:2591 1340。



2012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