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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资助安老院舍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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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有长期护理服务需要的长者要入住资助安老院舍宿位(资助宿位)需要轮候一段颇长的时间。在未获得资助宿位前,他们可自费入住私营安老院舍(私院)。若他们的子女没有能力负担私院的费用,该等长者可申请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以支付费用,但其子女须就没有提供生活费作出声明(俗称「不供养父母证明书」或「衰仔纸」),他们才能领取综援。据悉,碍于传统价值观问题、综援金额不足及私院缺乏监管,不少长者得不到妥善院舍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考虑修改有关「衰仔纸」的规定,容许长者在子女有限度供养的情况下申请综援,让他们有足够的资源选择合适的院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有否考虑以其他方式(包括共同资助模式),一方面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子女亦无须签署「衰仔纸」,让更多有需要的长者尽快入住安老院舍以获得妥善照顾;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二○○三年政府曾提出院舍费用资助计划,以「代用券」的形式,直接资助有护理和经济需要的合资格长者,让他们可以在自己选择的院舍获得住宿照顾,此计划的进展情况为何;及

(四)鉴于有长者表示,私院质素参差,价格昂贵,长者多不愿入住,政府有否计划加强私院的规管,以增加长者对私院的信心,纾缓轮候资助宿位的情况;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国麟议员的四项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目的,是协助面对经济困难的家庭应付基本生活需要。综援金可自由运用,有需要时可用以支付受助人的安老院舍住宿费用。

  综援申请人需要接受经济审查,因为综援基本上是收入补贴;当局会先确定申请人的认可需要,然后核实其可动用的资源,两者的差额由综援补足。如果申请人得到家人的经济支援,因而无须完全依赖综援,理应如实申报。这可以确保公帑用得其所,让无需供款的综援计划可持续运作。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申请人,包括长者。因此,当长者独立申请综援时,我们会要求其子女作简单声明,目的不是证明他们「不供养父母」,而是请他们如实申报向其父/母提供的经济支援。此安排有实际需要,否则当局将难以确定申请人的财政状况和计算他可得的综援金额。

  考虑到不少综援受助长者选择入住非资助安老院舍,自二○一二年六月一日起,我们已为所有年满60岁并使用非资助安老院舍住宿服务的综援受助人,增设每月265元的院舍照顾补助金,以减轻他们的院费负担。现时共约25 000名长者受助人受惠。

(三)安老事务委员会在二○○九年讨论《长者住宿照顾服务顾问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时,曾深入探讨在香港推行「住院券」的可行性及影响。

  《研究报告》指出,鼓励「居家安老」是国际趋势。海外有不少以「现金券」形式为长者提供社区照顾服务的例子,但以「现金券」形式资助长者入住安老院舍的例子则甚为罕见。此外,鉴于香港长者的院舍入住率已属偏高,而现金券极可能会导致更多人过早或在没有需要的情况之下选择院舍服务,因此研究顾问对于在现阶段引进「住院券」有所保留,建议应先推动社区及院舍照顾服务的均衡发展。

  安老事务委员会大致上同意研究顾问的看法,并认为在落实任何「现金券」模式之前,必须确保市场可提供各种适合长者的照顾服务,让长者能作出最合适的选择;真正有需要接受院舍照顾服务的长者,亦因而可更快获分配宿位。

  就此,政府正筹划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尝试以崭新的资助模式,进一步推动社区照顾服务的发展。

(四)目前,在《安老院条例》(第459章)下已有发牌制度规管安老院舍。社会福利署(社署)署长亦已根据该条例第22(1)条发出了安老院舍实务守则,确保持牌安老院舍的处所、设计、人手、经营及管理等符合发牌条件,而且具备所需资源照顾院友的护理需要,能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社署辖下的安老院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会根据《安老院条例》第18条巡查安老院舍。现时,牌照处平均每年突击巡查每间私营安老院舍七次,并会按个别安老院舍过往的服务表现及其风险程度,调整巡查的次数。

  社署一直推行多项措施,鼓励安老院舍改善服务质素。例如,私营安老院舍如能提升服务(包括在人手及空间标准方面)至指定水平,便可以参加「改善买位计划」,提供宿位予政府购买。由于整间院舍都必须符合指定的服务水平才可以参加计划,院舍内非买位宿位的使用者因此也能受惠。我们亦鼓励原本在计划下提供甲二级宿位的安老院舍把服务质素提升至较高的甲一级宿位标准。为此,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政府已预留拨款,购买约600个由甲二级提升至甲一级的宿位。

  此外,社署亦自二○一○年起推行「到院药剂师服务试验计划」,以提升安老院舍及其员工在药物管理方面的能力。社署亦就各项与管理安老院舍及长者护理有关的课题向安老院舍发布指引,并定期向安老院舍的员工提供培训,以提高他们在长者护理方面的知识及技能;以及与卫生署及医院管理局紧密合作,制定服务指引及个案转介等。这些措施,皆有助提升安老院舍的质素。



2012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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