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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任行政长官申请更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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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任行政长官及其竞选办公室人员早前发现已呈交的《选举开支及接受选举捐赠之申报书及声明书》(《申报书及声明书》)中有部分错误之处,因此已主动按有关法例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更正。

  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发言人表示,有关该申请的更正主要涉及一项金额约为十四万九千元的杂项开支和其他细项开支,呈交该《申报书及声明书》后所收回的订金退款等,此外还有少量手民之误。

  发言人强调是次更正申请与终审法院近日对莫乃光 诉 谭伟豪案的判决无关,亦没有因该判决而修改应报选举开支的期限。

  该申请结果将不影响候任行政长官於七月一日就任。



2012年6月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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