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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专家完成审议屋宇署就其楼宇安全执法程序及运作模式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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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发展局局长委任的独立专家─高赞明教授及林浚─已对屋宇署就其楼宇安全执法程序及运作模式的报告进行独立审核,并向发展局局长提交其观察及建议。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我们极为重视楼宇安全。在二○一○年一月发生马头围道45J楼宇倒塌事件后,屋宇署已随即巡查全港近四千幢楼龄达五十年或以上的楼宇,并迅速地於二○一○年二月完成有关工作,以确保这些楼宇的安全。在死因裁判官於二○一一年八月提出其意见及建议后,屋宇署成立了工作小组专责考虑这些建议,并全面检视屋宇署在失修楼宇方面的执法程序及运作模式。发展局局长亦委任了两位在建筑测量及结构工程方面的知名专家,就屋宇署报告的结论作独立审核。」

  独立专家及屋宇署作出了多项建议,以进一步加强现时屋宇署的执法程序及运作模式中各个不同的环节。

  首先,在进行实地视察及处理紧急个案方面,两位专家认同屋宇署为所有视察人员配备划一及更完备的工具包(包括如裂缝量度尺、平水尺和小型敲击锤等器材),以及成立统筹小组保养有关器材的建议所带来的改善。两位专家更进一步提议屋宇署考虑引入更先进的器材,例如可让屋宇署人员在进行实地视察时遥距检索该署技术资料的特别车辆,以提升屋宇署的视察的效率与成效。

  其次,在实地视察后就楼宇欠妥之处及失修情况作出评估方面,屋宇署的建议包括:就何时需要移除覆盖结构构件的饰面以进行视察制定清晰指引;以及在严重程度指数(屋宇署人员会以该指数为楼宇欠妥之处的严重程度作分类,并以此决定该署及楼宇业主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中加入新级别(第V级-严重),以便识别须进行紧急工程甚或发出封闭令的个案。两位专家对屋宇署的建议表示认同。

  第三,在有关接获的投诉及发出的命令的跟进工作方面,两位专家认为屋宇署建议其视察人员应在进行实地视察后的一个月内提交视察报告,是可取的建议。两位专家亦认同有关报告应包括进行下次视察的建议时间。

  两位专家亦向屋宇署提出了其他建议,包括:联同各主要持份者及专业团体加强宣传工作、定期检视屋宇署的内部手册和指示并参考屋宇署人员及外判顾问的意见、以及定期检视人手及培训需求等。屋宇署欢迎这些建议并会积极作出跟进。

  在检讨和审核过程中,独立专家和屋宇署亦探讨了应否及如何采纳死因裁判官的建议:

* 对於在所有有关失修楼宇的个案中都由屋宇测量师联同结构工程师共同进行视察,屋宇署及两位专家均认为这安排未必是最有效调配资源的方法,而从专业技能和能力的角度出发亦无需要。至於那些较为罕见,并因其较为复杂而同时需要结构工程师和屋宇测量师的专门知识的个案,两位专家亦得悉屋宇署已有既定的内部跨专业意见征询机制,并因此认为更重要的是制订清晰指引,就个案是否需要跨专业意见征询及联合视察作区分。

* 由於发出劝喻信和拟备法定命令可同时进行,而并不会影响屋宇署执法行动的进度,因此屋宇署及两位专家认为可以保留发出劝喻信的做法。屋宇署亦同意两位专家认为不应就紧急个案发出劝喻信的意见。

* 对於屋宇署提出根据每宗个案的情况决定再次进行视察的周期,两位专家表示支持,因为这样做将可确保有关个案均获得定期监察。屋宇署亦欢迎专家建议就再次进行视察的时间间距制订清晰指引。

  独立专家拟备的报告、屋宇署的报告以及一份概述了是次检讨的结果的讨论文件将於今日(六月五日)稍后上载至发展局网站,以供公众参阅。(www.devb.gov.hk/tc/publications_and_press_releases/studies_and_reports/index.html)

  发言人补充:「独立专家就如何提升屋宇署执法行动的效率和成效提出多项宝贵的意见与有用的建议,发展局局长及屋宇署署长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屋宇署将在一个月内成立专责小组,以全面考虑落实各项建议的形式。若有需要,发展局会为屋宇署提供协助,使屋宇署获得所需的人手和财政资源,以实施各项建议。」

  发言人强调,在屋宇署致力并尽快采取各项由独立专家及工作小组提出的改善措施,以加强其执法工作的同时,业主亦须肩负起保障其物业安全的基本责任。为此,业主应定期检查及维修其楼宇,以确保楼宇安全而稳固。



2012年6月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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