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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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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六月一日)上午在立法会出席会议。以下为谭志源在立法会大楼内回应传媒提问的谈话全文: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昨日早上在出席立法会研究与政府总部架构重组有关的法例修订建议小组委员会时,有议员问就《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申报利益和离职后安排等,现届政府和下届政府有何巩固和提升的措施,我当时提及李国能先生可能很快便会公布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独立检讨委员会的报告。该报告昨天下午发表了,我在晚上已看了,亦与相关同事在昨天傍晚一起商讨该如何跟进。我们初步看到,这份报告的三十六项建议措施中,直接与政治委任官员有关的大概有十五项;提及普遍性适用於行政长官、政治委任官员和行政会议的大概有另外五项,主要是有关提高透明度的措施等。因此,总共有约二十项措施当中有不少的建议是涉及要修订现行的《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我们初步看到,这些建议全部都是可以落实的,有些涉及修订守则内容的条文,相信在我们加紧工作下应该不需要很长时间便可以完成修订的工作。在修订完毕后,我们会将修订的草拟本提交予候任特首办,方便他们与下届班子商量,在签订合约时,是否全数采纳我们为他们所准备的修订的草拟本。这是我们会进行的工作的第一方面,亦是已在进行的工作。若有进一步的进展,我们会再向大家交代。

  昨日有另一份报告是由审计署署长发出的,是关於特首和问责官员外访的相关使费的问题。这报告牵涉到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因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有内地四个办事处和三个联络处,若特首或官员到内地进行公干,该等办事处的同事都会为他们安排具体行程,包括住宿或交通等安排,正如审计署署长的报告中提及,这方面有很多地方包括审批、标准、安排上等是可以将适度和保守的原则贯彻得较好的。现任特首办主任今日下午会召开会议,因为我们负责内地办事处,所以我局的同事包括我会出席,而负责外地经贸办的同事亦会出席,大家会商讨就住宿、交通等安排的标准和审批过程是否即时和短期内有任何可以巩固的地方。这是第二点。

  第三,此两份报告所涉及的事情主要是与公帑有关,另外是与申报利益冲突有关。这对现届的政治委任官员起了非常高的警惕的作用。虽然现届官员只剩下一个月的任期,但我相信在这个月内,大家都会对此两份报告的批评和建议保持高度重视和高度的警惕。我相信这两份报告对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与候任班子亦会有警惕的作用。

  我最后想提的是,审计署署长的报告中涵盖现任特首在外访时的住宿具体安排。我於二○○九年八月至二○一一年九月出任特首办主任。我在昨晚出席立法会会议后,看到新闻报道特首办主任梁卓伟向大家表示,虽然他并没有直接参与任何审批的工作,但是在特首办内出现了这些问题和情况,他作为特首办的最高负责人是需要负上全责的。我听到后,其实心中是有些难过的,因为在出任了特首办主任的两年期间,我十分理解很多时因需要兼顾很多政策上的统筹、政治上的工作和与政党联络的工作,有很多具体和日常行政或其他方面安排的工作很多时均是由特首办内的其他同事负责。虽然特首办主任没有参与任何的审批,或如梁卓伟主任所说,并不是百分百掌握具体的情况,作为政治委任的官员是必须要负上政治责任的。因此,昨日他公开声明表示要负上全责,我个人来说是十分尊敬他的。若他只在此岗位服务了八个月的时间也愿意负上全责,我出任了两年则更是要负上双倍的全责。我觉得在政治层面上,这个责任是无可推诿的。我对此事的出现感到难过。当然,展望未来,审计署署长的报告提议特首办把审批和把关的工作提升至特首办常任秘书长的层次,我认为是适当的,因为在特首办内,常任秘书长是财务和人事的管制人员,将此审批权交到他手上是一项适合的做法。

记者:是否好像该报告所提及,特首住在哪儿、去哪儿都要问特首办主任?在过往的经验是否需要由特首办主任安排住宿等?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只可以说,在我出任特首办主任的两年期间,有不少的到外地或内地的访问我也没有随行。但在我出任该职位的期间,我掌握到具体住宿安排事宜,基本上是由当地办事处的同事和特首办内有一队的同事来安排。在我的记忆中,这是不需要行政长官作任何的审批或提供意见的,我们的同事只是按照一贯的做法来办事。在该两年期间,一如梁卓伟主任所指,这些具体的住宿和交通的安排都是没有向特首办主任或常任秘书长呈报和要求审批的,但这不代表没有得到审批和处理便不需要负责任。在我们的架构内,特首办主任作为部门的首长是必须要负上责任。正如我所说,梁主任昨天公开表示会负全责,我觉得他的举动是非常值得我尊敬的,但我对事情的出现是感到难过的。如果他上任只短短八个月便要负全责,我出任了该岗位两年则更需要负上双倍的责任。

记者:你刚才说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可能对有些事情并不知情,有关事情或会由当地办事处负责,就这件事是否有人需要问责下台?你自己曾担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两年,你觉得自己对这件事的政治敏感度是否有不足?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作为政治委任官员要时刻保持警觉,因为任何的风吹草动或一、两句言语上的闪失,都随时可导致需要负上政治责任甚至下台的情况。所以,自四年前由公务员的身分转职为政治委任官员后,我便正如读书时学过的两句说话般,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地工作。我有个感觉是,下届政府班子在政治工作方面遇到的要求会比现届更高,他们对各样事情的敏感度或警剔性更要相应提高。亦正由於这原因,就对於《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的修订,我们是很欢迎李官(李国能)所提出的种种建议措施的。因为在保障公众利益之余,这些措施亦同时保障政治委任官员免受一些──在政治上我会称之为「低层次的」──错误,特别是在避免利益冲突和申报利益方面。在吸纳了这些建议和作出修订后,我相信这对保障公众利益和保障治委任官员方面均会有好处。

记者:特首会否出席下午的会议?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的理解是,下午的会议是由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召开的。他邀请了不同部门的同事出席,包括我所属部门的同事。我会出席,而我局的同事,包括常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亦会一同出席会议。

记者:日前有报道指一些副局长和政治助理的外访开支不合乎比例地高,甚至比一些局长更高,是否代表这种情况并不恰当,希望将来就算是副局长或政治助理都不应如现在一般,被批评为「无王管」?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第一方面,任何外访,不论是哪个层级的官员,最重要是要因应有实际工作的需要而作出。举例说,就我的政策局而言,我们很多时候要前往内地公干,主要都是要与我们的对口单位商讨一些实质的工作内容,例如我们要安排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和工作会议的前期工作;我亦到过重庆参加园林博览会的开幕礼;我的同事亦有到过台湾多次以筹备开设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等,这些外访都是按照工作需要而作出的。

  第二,若有工作需要,我们要根据一个标准作具体的住宿和交通安排。在公务员方面,有关的规矩是很清楚的,不同层级的公务员在公干时,若要乘搭飞机,他们可以使用的客位类别,不论头等、商务或是经济客位,都有严格的规定;就航程的长途与短途的不同,亦有不同的规定;对於不同职级的人员,规定亦有不同。就住宿方面,大家都知道,我们有膳宿津贴制度,因应不同地方的生活指数和具体需要的不同,政府订立了公干时会提供膳宿津贴。若由於工作需要而需在酒店住宿的,费用超过了膳宿津贴的上限,有关支出是须要由更高级的官员采取严格的层次作出审批的,例如是否有确实的工作需要,或是由於时间和交通的原因。但即使有关费用超过了上限,亦会以超过上限最小的数目为准。

  第三,从我们前天就立法会有关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出访次数的提问的答覆,大家可以见到,很多时候政治助理都需要陪同局长出访。因为当局长出访时,副局长需留港署任而无需出访,但政治助理则需要陪同,我见到的是这样的情况。有时可能出访国家的生活指数较高,物价较贵,这是可以理解的,政府亦如我刚才所说的已订定不同的津贴水平以反映这方面的情况,所以这是不能一概而论的。有部分局长,例如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基本上是很少外访的。我自己就任局长八个月以来,亦仅外访了数次,原因亦是因应工作上需要与否而决定,所以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记者: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表示会对事件负全责,实际情况会是怎样?他会否辞职?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第一,必须要针对两份报告的建议马上处理。刚才我已向大家交代,作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亦是有角色的,就《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和内地办事处的安排方面,我会与我的同事全速进行有关工作。刚才我已说过,在审批的过程中,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在外访的安排上是没有牵涉在内的,但由於这是在办事处出现的情况,作为办事处的首长是要负上责任的。我相信要负上责任,最直接的首要工作是受到公众的批判甚至是谴责等。就这方面,我曾担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两年,若在该两年中同样出现了类似的状况,我是愿意受到公众的批评和谴责的。

  第二方面,虽然我基本上已离开了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的岗位八、九个月,但这事对我个人来说,是看到制度必须予以理顺。若再看回行政长官的外访安排,安排具体工作层面的同事很多时是因多年以来的做法而办事的。若我说得较为严厉些,很多时候我们的同事都是因循地进行这些具体安排的──鉴於以往是作相若的安排,因而每次都沿用以往的标准的安排,认为这可能会很稳妥。但当时代已有转变,在适当时候便需要作检讨,检讨或许亦要频密一些。香港回归后的情况,与回归前的殖民地时代是不同的,我们的外访需要和要求亦有不同,我相信是需要作检讨的。我相信这方面是我们需要做的事。

记者:(会否心有不甘?)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不会。因为我们作为政治委任官员很明白一个道理,无论是哪方面在实际上有任何疏忽或处理得未如理想,作为部门的首长,特别是政治委任官员,都是需要负上责任的。这是责无旁贷的,所以不会心有不甘,因为出任政治委任官员便必须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要面对这些事件。

记者:下午的会议曾荫权本身会否出席?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的理解是,会议是由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主持的。

记者:即他(行政长官)不会出席?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的理解是应该不会。会议是会由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主持的。

记者:昨天两份报告发表后,他(行政长官)一直未有作出回应,其实他是否在回避有关问题?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的理解是稍后行政长官亦会出来会见大家,大家可以稍等多一会。谢谢各位。



2012年6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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