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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办公室就东方日报文章作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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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五月三十一日)东方日报文章指行政长官曾荫权将公务所获得的飞行里数「私有化」,行政长官办公室作以下澄清:

  有关飞行里数一事,行政长官办公室已于今年四月三十日书面回覆东方日报如下:

  「当局并无规定公务员必须就公干旅程向航空公司申领飞行里数奖赏,不过如个别人员以个人飞行里数帐户就公干旅程向航空公司申领飞行奖赏,须向有关部门管方呈报,以便用于日后的公干旅程。如预计个别人员向航空公司取得的飞行里数在到期前都未能用于公干旅程,当局可酌情批准该人员把有关里数作私人用途。

  行政长官因公干旅程所申领的飞行里数,也是按以上的安排处理。自上任至今,行政长官从没有把公干旅程所得的飞行里数,用作私人用途。」

  本办公室已清楚指出行政长官自上任至今从没有把公干旅程所得的飞行里数,作私人用途。即使在离任后,行政长官也不会把公干旅程所得的飞行里数作私人用途,特此澄清。



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8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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