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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须于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提供或更新登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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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五月三十日)提醒已登记选民,如他们的住址或其他登记资料有更改,须在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通知选举事务处,更新有关记录。

  选举事务处早前向约二十九万名选民发出查讯信件,要求有关选民确认记录在现有正式选民登记册上的地址是否他们的主要住址,以核实选民登记册资料的准确性。

  发言人说:「接获书面查讯的选民如仍未回覆选举事务处,确认他们现时在香港的主要住址,他们的姓名会在二○一二年临时选民登记册上被剔除,以及被列入遭剔除者名单内。」

  他说:「二○一二年临时选民登记册及遭剔除者名单将于六月十五日发表。被列入遭剔除者名单的选民须于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提出申索或更新住址,并获审裁官批准,否则他们的姓名将不会载列于七月发表的正式选民登记册上,他们亦不能在其后举行的选举,包括九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中投票。」

  根据法例及现行选举安排,每年选举事务处都会根据新登记申请及已登记选民要求更改登记事项,以及怀疑不再符合选民登记资格人士等资料,发表最新临时选民登记册及遭剔除者名单。选民可于指定时间内提出申索或更新住址,以维持其选民登记资格及确保其住址资料正确无误。

  为提高选民登记册的资料准确性,选举事务处自二○一一年区议会选举后优化查核机制,增加受查核的选民人数和扩阔查核范围。选举事务处所发出的二十九万封查讯信件,涉及根据不同的查核措施而需要跟进的情况,包括随机抽样查核、透过与政府部门核实选民登记住址(例如与房屋署及房屋协会就住户记录进行资料核对及查核由屋宇署提供的近期被清拆或空置待清拆建筑物的名单)、跟进退回选举事务处的选举信件(例如二○一一年区议会选举和二○一一年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退回的投票通知卡及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选民登记安排退回的信件),以及跟进二○一一年区议会选举涉及怀疑虚假住址的投诉个案。

  二○一二年临时选民登记册和遭剔除者名单,将会于六月十五日至六月二十九日期间供公众查阅。全套地方选区临时选民登记册将放置于选举事务处位于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的办事处,在办公时间内(即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供市民查阅。市民亦可于各区民政事务处的办公时间内前往查阅登记册中与该区有关的部分。至于全套地方选区遭剔除者名单,则可在选举事务处位于海港中心的办事处及各区民政事务处查阅。

  选民如欲就更新登记资料或就查讯信件查询,可于上述办公时间内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

  在六月十五日至六月二十九日期间,选民亦可于上述办公时间内致电上述选举事务处热线,查询其姓名是否载列于临时选民登记册或遭剔除者名单内,以便在有需要时向选举事务处更新登记资料。



2012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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