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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副局长及政治助理各司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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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家杰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自政府在二○○八年进一步扩大政治问责制至今,政治委任官员(副局长及政治助理)出席立法会和区议会的会议及其他公众谘询会的次数,以及在会议期间发言的次数为何,并按问题附表列出有关资料。

答覆:

主席:

  副局长主要负责协助局长处理各方面的政治工作,尤其是处理与立法会相关的事务。自上任后,他们多次出席立法会大会及辖下委员会的会议,协助政府解释政策,并争取议员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他们亦会出席区议会会议、公众论坛、研讨会及谘询会等活动,加强政府与各界的沟通。在局长外访和休假期间,他们亦代理局长的职务。

  政治助理则主要向相关主要官员提供政治分析和意见,亦协助司长、局长和副局长进行游说工作,并与传媒及各界持份者保持联系,协助解释政府的政策和立场。

  因应梁家杰议员的提问,我们在书面答覆附表列出现任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出席立法会、区议会,以及其他公众谘询会的统计数字。当局并没有有关官员出席各个会议的发言次数的统计数字。

  我们必须强调,副局长和政治助理日常处理的工作,涵盖不同方面,难以全面量化。此外,由於每位副局长和政治助理的职务范畴,以至其负责的议题、界别等均有所不同,各人的工作安排亦因而有异,不适宜互相比较。



2012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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