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例经营会社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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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公司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合共被罚款29,1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於去年十一月巡查时发现,位於铜锣湾骆克道一处所在没有有效会社合格证明书的情况下,以会社形式经营。因此,拥有该会社的公司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4(1)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当局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完
2012年5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