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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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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局长,想请你解释清楚有线电视发声明的事,他们希望就(免费电视牌照)发牌重新谘询,政府方面如何安排?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免费电视牌照的申请需要根据既定程序处理,行政会议现正处理这申请事宜。广播事务管理局在二○一○年已根据既定程序做过谘询,所以就这方面,我相信行会会有效地处理这申请。

记者:即政府不考虑再重新谘询,是否这个意思?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行会如果有需要谘询,或作什么程度的谘询,它会作出考虑。根据我们现时的条例,前广管局已递交建议予行会,行会考虑这些建议及各个因素后,会作出安排。

记者:今届政府会否有决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想行会会处理这件事,如果根据程序,今届政府能处理到,当然可以做,但这是行会的决定。

记者:但两间免费电视台均表示可能会有司法行动,而有线电视又希望重新谘询,政府如何回应他们?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刚才我已说过,牌照申请是根据条例和既定程序,由行会有效地处理这问题。你刚才问会否有谘询,或有什么法律程序,行会当然有考虑这些方面,如果有需要谘询某些范畴,我相信行会会作出这方面的决定,所以需要交由行会处理这件事。多谢大家。

记者:可否简单说说竞争法的时间表?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的组成如何才能做到公平、公正,可以落实?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时间表方面,我们首先要通过条例。因有关出缺安排的修订条例应在星期五上午或黄昏完成审议,立法会当日下午亦要举行财务委员会和内务委员会会议,所以这段时间不会审议这条例(《竞争条例草案》)。如在星期五黄昏开始审议《竞争条例草案》,我们希望可以在星期五或星期六完成审议工作。这当然要视乎议员的发言次数和时间,亦有可能在接下来的星期三继续审议。竞争法的审议工作完成后,下一步便要成立竞委会。如何才能确保公平、公正,最好的答案是依法办事。《竞争条例草案》内已清楚写明竞委会的工作范围及组成人员,包括有来自工商业界、经济界、法律界,中小企等不同背景的人士参与竞委会的工作,所以我们是依法办事,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

记者:现届立法会期已近尾声,会否把版权修订条例草案递交立法会,赶及今届审议,还是政府已放弃?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多谢你的问题。有关版权修订条例我曾多次提及,草案是在技术中立方面着墨,条例需要更新,而我们的本意不是要打击言论自由,亦不会打击言论自由。二次创作方面,至今仍未有任何被刑事检控的案例。现时不会被检控的个案,条例修订后亦不会被检控,这件事是不会发生的。条例的修订是有需要的,我们要更新保护版权的机制。在条例修订通过后,我们会就二次创作进行谘询,因为条例要平衡版权拥有人与二次创作者之间的权利,我们不能断言订立豁免(二次创作),一定要经过谘询程序,这亦是我们既定的做法,政府亦已承诺进行有关谘询,我们希望(修订)条例尽快获得通过,将机制更新。但我们亦要从实际角度看,现时立法会会期非常紧凑,大家看见最近有关出缺安排的修订条例要审议四个星期,政府有很多不同的议案需要立法会审议,我们一定要与各同事及持份者仔细看看并配合我们的工作,定出优先次序处理问题。多谢大家。



2012年5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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