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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任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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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十八日)宣布再度委任翟绍唐资深大律师为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主席及再度委任马恩国为监警会成员。

  上述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监警会条例》)(第604章)第5条作出,为期两年由二○一二年六月一日至二○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止。有关任命刊载於今日(五月十八日)的政府宪报。

  翟绍唐现时的任期将於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届满。他是资深大律师,并拥有担任公职的丰富经验。现时翟绍唐亦是最低工资委员会的主席及非应邀电子讯息(执行通知)上诉委员会的副主席。

  监警会现任副主席为李国麟议员、林大辉议员及石礼谦议员,其他委员为林志杰医生、张达明、张仁良教授、方敏生、吴克俭、陈培光医生、郑经翰、方文雄、叶成庆、刘玉娟、梁继昌、马学嘉博士、邓丽芳、黄幸怡、黄碧云博士、黄德兰、叶振都、郑承隆及钟伟雄。

  政府发言人表示:「随《监警会条例》於二○○九年六月一日生效,监警会已自同日起以独立的法定机构方式运作。《监警会条例》对监警会的职能和权力,以及两层投诉警察制度赋予法定基础。警方亦必须根据《监警会条例》履行其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提出的要求。我们很感谢监警会辛勤工作及提出真知灼见,并且期望继续从监警会的建议中获益。」



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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