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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因奖券骗案罪行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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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六十一岁男子及其二十八岁儿子因洗黑钱,今日(五月十四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三十二个月及二十个月。

  案情透露,数名海外受害人接获通知,指受害人已在抽奖中获得奖金。受害人若要取得奖金,便要先把一些款项存入指定的银行户口。受害人按指示存款后觉得可疑,遂向警方报案。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接手调查案件,并发现在二○○九年六月至十一月期间,该名六十一岁男子在香港开设五个银行户口,接收及提取约三百三十万元的款项,而其儿子则提取了约二十八万元的款项。警方分别於二○○九年十二月及二○一○年六月拘捕该对父子。

  两名被捕男子其后被控以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的罪名,该名六十一岁男子亦同时被控以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今日被判入狱。

  警方呼吁市民对任何要先付费用以获取不明来历奖赏的建议须提高警觉,并应小心查核有关来源。市民亦不应为他人开设银行户口及协助处理犯罪得益。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百七十四号



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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