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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公众谘询期将於五月二十八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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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最低工资委员会发出:

  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今日(五月十四日)吁请公众人士及相关组织留意,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公众谘询期将於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结束。

  委员会由二○一二年四月二日起展开为期八个星期的公众谘询,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收集意见。委员会欢迎公众人士及相关组织於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将意见传真至2110 3518;或电邮至mwc@labour.gov.hk;或邮寄至: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1楼最低工资委员会。

  有关详情及统计数据等资料,请浏览委员会网页(www.mwc.org.hk/tc/whatsnew/invite-view.html)。



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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