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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名学生获颁发自资专上奖学金(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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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局长孙明扬今日(五月十一日)颁发奖状予首批获得自资专上奖学金的学生。

  在二○一一/一二学年获颁奖学金的学生一共有1,290名,分别来自30所参与自资专上奖学金计划的院校。他们当中1,263名为本地学生,27名非本地学生,合共获约三千六百万元的奖学金。

  这些奖学金得主中,952名修读副学位课程,其余338名修读学位课程。

  为推动本港自资专上界别发展,政府于二○一一年在自资专上教育基金下设立自资专上奖学金计划,向修读经本地评审全日制自资副学位或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颁发奖学金。

  自资专上奖学金计划提供两类奖项,分别为卓越表现奖学金及最佳进步奖;前者颁发予表现杰出的学生;后者用以鼓励和表扬学业有显著进步的学生。

  颁予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本地和非本地学生的卓越表现奖学金金额,分别为每人每年四万元和八万元。至于副学位课程学生,不论是本地或非本地学生,奖学金金额均为每人每年三万元。评审准则包括学业成绩、对社会贡献、领导才能及沟通技巧。

  而最佳进步奖得主,不论是本地学生或非本地学生,每名修读学士学位或副学位的学生均可获发金额一万元。

  在二○一一/一二学年,共有1,000名学生获得卓越表现奖学金,获最佳进步奖的学生则有290名。

  参与计划的30所院校的名单,详列于附件。



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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