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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协助公众集会及游行和平有序进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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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尊重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今日(五月十日)就五月十三日在港岛区举行的一项公众集会及游行作出的裁决。我们呼吁主办单位及参加者按照上诉委员会裁决的模式,和平、理性和守法地进行有关活动。警方会尽力协助该活动安全及有秩序地进行。

  上诉委员会今日下午就警方反对一团体拟於五月十三日於中联办外的花槽及干诺道西行车线上举行公众集会一事进行聆讯。经主办单位及警方的陈述后,主办单位最后决定放弃上诉,警方欢迎主办单位这个决定。惟主办单位随即提出一个修订通知,将中联办外集会的地点改为中联办的行人路,包括进出中联办的东西车辆通道。因为这安排将会完全封闭中联办的车辆通道,警方曾为此提出反对。

  最后,上诉委员会裁定主办单位可在上述行人路,包括车辆通道,进行公众集会,但须在中联办西面的车辆通道预留一条行车通道予中联办的车辆出入。主办单位仍然不可以在上述的花槽及干诺道西西行行车线进行公众集会。

  事实上,警方并不反对今次公众活动於遮打花园的集会及游行的地点,时间和路线,亦不反对在中联办外行人路上的集会。警方只反对集会的部份位置,即干诺道西中联办门外的花槽及对出干诺道西西行全线。干诺道西西行全线若被用作公众集会,将对参与人士、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警方构成危险,以及对市民构成不必要的阻碍,亦令紧急公共服务受到影响。此外,亦会同时阻碍西区海底隧道之紧急出口,如隧道九龙方向管道发生事故,进入管道的车辆未能及时疏散,将影响紧急车辆进入管道进行抢救。

  至於该处的花槽,警方亦有实际需要在该处设立行动区,以便能够即时应付於中联办外举行公众活动时发生的突发事件。再者,该花槽是一个斜台,并不适宜聚集大量示威人士,以免发生意外。

  基於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考虑,警方向主办单位发出反对通知书,反对主办单位采用干诺道西中联办外对出花槽位置及干诺道西西行行车线作为集会地点。

  警方重申一向尊重市民行使和平集会和游行,以及发表意见的自由和权利。警方的执行方针是致力取得平衡,一方面便利所有合法的公众集会及游行和平及有秩序地进行,另一方面警方亦须致力取得平衡,减低公众集会及游行对其他公众人士或道路使用者的影响,确保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而公众集会或游行人士在自由表达诉求时,理应在遵守香港法律和不影响社会秩序的大前提下,和平有序地进行。

  警方呼吁参与五月十三日集会及游行活动的人士必须谨守秩序,耐心等候,并遵从警务人员及主办单位纠察的指示。至於其他市民如要前往上述地区,必须提早计划行程,并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驾驶人士请小心驾驶及保持忍耐,并遵守交通警员的指示和留意现场的交通标志。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百八十二号



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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