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2012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余若薇议员动议休会待续议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五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2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余若薇议员动议休会待续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由昨晚(五月九日)八时三十分至现在,我们已讨论了差不多四小时。这数小时的讨论令我希望藉此机会,简短地诉说一下个人的感受。

  第一,我是知道当议案在待会投票后,在会议厅内可能会少了一批议员同事,但无论是谁人留下,我仍会向继续留下来议事的议员致敬,并抱歉确是辛苦了大家。

  刚才王国兴议员说,造成今日这样的局面,政府是有责任的。我是同意的,但亦希望各位理解和谅解。

  主席,对於立法会我是很有感情的,这并非由於我很喜欢到来立法会,相信大家都会问为何我会这样有感情呢?这是由於在二十年前,我曾在立法会工作过。当时我并不是议员,而是秘书处的一名小职员。当时立法会给我大开眼界的感觉,因为当时我是负责为一部分议员提供服务的,亦为一些草案委员会担任秘书。每次要准备会议时,我也是战战兢兢的,因为议员当时提出对政府官员的质询、质问都是非常有力、非常高质素的,亦有个别议员因为这样高水平的表现而被冠以「Bill王」的称号。所以,虽然当年我只在秘书处工作了一年多,但我深刻地明白到──尤其当年我可说是坐在会议桌的另一方来看行政与立法的关系,这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何谓互相配合、何谓互相制衡,大家为的也是整体的利益,是为了广大市民的利益出发。所以到了今天,到了这境界,我必须要说,在我个人的层面上,我是有点伤感的。

  昨日梁刘柔芬议员为《2012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当中的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修订发表了些言论。她不同意政府将选民登记册按地址排列,因为她认为是损害了私隐,私隐权是很重要的人权。梁刘柔芬议员的执是很有道理,我亦十分理解。当然,梁刘柔芬议员亦全程参与,最后她与梁美芬议员亦一同对修正案投下反对票。该修订获得很多其他议员的同意,包括民主派的议员同事。这说明就算意见是不相同,但透过议会的辩论,和参与投票,我们仍然可以向前行。只要我们的道理是清晰,只要大家是尽了本分投下赞成或反对的一票,这个议会便真正发挥了它的作用。

  昨日《2012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只用了两小时便讨论完毕。在讨论涉及私隐权问题时,没有「拉布」、没有千多项修订、没有不停「响钟」、更没有流会。我希望这个现象在今日完成余若薇议员提出的议案的投票后,将会留下来继续会议的同事会秉持这个精神来办事。

  最后,我想尽最后一分的努力,向黄毓民议员和陈伟业议员作出游说。我已用了很多形容词,包括「悬崖勒马」、「浪子回头」。我昨日再问自己有什么四字词语可以用,也没有想到太多。我最后只可以用与我自己的信仰有少许不同的一句──我希望他们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多谢主席。



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3时13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