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就《2011年渔业保护(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修正第4(5)及10(1)条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为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1年渔业保护(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修正第4(5)及10(1)条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动议修正《2011年渔业保护(修订)条例草案》第4(5)及10(1)条。修正案内容载列於发给各委员的文件内。我现就修订的扼要说明一下。

  政府建议把草案中文文本内第4(5)条中「围塘」的定义,修订为「指用网或其他可移走的透水构筑物围起的香港水域范围,其用途或设计用途是供作鱼类养殖;」;把草案英文文本内第4(5)条中的"removable or"删去,并以"removable and"取而代之;以及把草案中文文本内第10(1)条中的顿号删去。

  上述的修订是希望可符合草拟法律条文的现今语文标准,并使业界和公众在阅读草案有关条文时更易理解当中的内容。

  法案委员会已就上述的修订进行详细讨论,也同意有关的修订。我谨此陈辞,希望各位委员支持及通过上述的修正案。

  多谢主席。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