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签署互免签证协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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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五月九日)代表特区政府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责任秘书茹什巴耶夫·拉批鲁签订互免签证协定。
该协定可让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前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旅游,最长可逗留十四日。同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民亦可免签证前往香港旅游,最长可逗留十四日。
保安局发言人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完成所需内部程序后,协定便生效,双方会另行公布协定生效日期。」
发言人续说:「我们欢迎双方达成互免签证协定。该协定让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在旅游时享有更大的便利,并有助加强香港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在贸易、商业及旅游方面的联系。」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是第一百四十五个同意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入境旅游待遇的国家/地区。
完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