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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白田邨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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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九日)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早前宣布将于明年起分三期重建深水埗白田邨,以增加公屋单位供应。不少现居于白田邨的居民向本人表示,他们对此感到忧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宣布落实重建白田邨之前的12个月,房屋署(房署)在该屋邨进行了哪些修葺、更新或增设公共设施的工程;涉及的金额为多少;当中多少项更新工程是于本年刚完工或至今尚未完工;

(二)当局藉重建白田邨增加公屋供应量的构思最早在何时提出;为何在刚拨款进行维修更新工程后才突然提出重建,事前有否考虑浪费公帑的问题;

(三)当局会否向受重建影响的居民作出承诺,他们日后获分配的新公屋单位的面积会与其原先居住的单位的面积接近;

(四)鉴于有居民忧虑迁往其他屋邨后的租金金额将增加,房署会否特事特办,容许白田邨居民在迁往其他屋邨后,当新单位租金比旧单位高时,他们可以在首两年内继续缴交原有水平的租金;

(五)对于现时在白田邨内经营的商户,当局有否任何措施帮助有意继续经营的商户另觅租金便宜的新铺(例如有否考虑优先分配邻近的石峡尾新邨的铺位予这批商户继续经营);及

(六)鉴于按照政府现时的建议,受首阶段重建影响的居民将不能选择返回重建后的白田邨居住,当局会否研究酌情处理,让有意在白田邨重建完成后返回原地居住的居民优先搬回?


答覆:

主席:

  我现就问题的六个部份回覆如下:

(一)及(二) 政府在《2011/12年施政报告》中提出,会透过开发新土地,以及探讨在不影响环境质素的情况下,适当地增加公共屋邨的密度和地积比率,以达致新建公屋单位供应的目标。

  故此,在考虑重建高楼龄的公共屋邨时,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除会继续根据全面结构勘察的结果,以结构安全和修葺方案的经济效益这两大准则来考虑是否重建屋邨外,更会研究其重建后的发展潜力和合适的迁置资源,务求能兼顾楼宇的可持续使用和重建潜力。有见及白田邨居民就重建该邨较旧部分的诉求,房委会辖下策划小组委员会经仔细考虑该邨高楼龄部分的重建潜力、现有的合适的安置资源,以及该邨的结构状况和全面修葺费用后,于2012年1月通过白田邨分期清拆和重建项目的初步总纲计划。

  为满足公屋居民对无障碍通道的需要,特别是长者和伤健人士的需要,房委会在多年前已决定将白田邨及其他多个公共屋邨纳入优化现有行人通道设施的计划,在选定的公共屋邨范围内公屋大厦的外围地方加建升降机和行人天桥连接地面高度差异较大的平台,并会在没有升降机设施的现有公共屋邨大厦加设升降机。房委会亦承诺整项优化计划将于2012年完成。就白田邨而言,房屋署于2011年1月,即房委会推出重建高楼龄公共屋邨优化政策之前,已经在白田邨第2和第12座展开升降机加装工程。在公布白田邨重建计划时,白田邨的升降机加装工程亦已将近完工。倘若当时停止继续进行有关工程,房委会需要向承建商支付建筑费用及作出赔偿,涉及金额接近总建筑费。由于有关工程预计可于今年年中全部完成,而新建的升降机可服务长者和伤健人士及方便未来居民搬迁之用,故此房委会决定按原定计划继续进行有关工程。

  此外,在现有公共屋邨进行的升降机设施更新工程是一项持续性计划,以更换使用超过25年的升降机设施。房屋署已于2009年7月批出工程合约,为白田邨第9-11座现有的11部升降机进行更新工程,远早于房委会推出重建高楼龄公共屋邨优化政策。工程于2010年3月展开,并预计于2013年完成。在公布白田邨重建计划时,已有八部升降机正在进行或已经完成更新工程。如上述所说,倘若当时停止继续进行有关工程,房委会需要向承建商支付建筑费用及作出赔偿,涉及金额接近总建筑费。由于有关工程预计将于明年全部完成,而房委会预期升降机在完成更新后可供居民使用八年左右,故此房委会决定按原定计划继续进行有关工程。另一方面,房屋署亦正探讨环保重用升降机机件之技术可行性。

(三)及(四)房委会为屋邨重建清拆计划作出迁置安排时,会根据各受影响租户的家庭人数和意愿,以及房委会辖下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通过的标准进行公屋编配工作,为受影响的租户编配合适的公屋单位。

  与此同时,房委会在处理受白田邨重建影响的公屋租户的迁置安排时,会视乎当时可作编配的公屋资源,会尽量让租户迁往邻近或其所选择的屋邨的公屋单位。受影响租户在考虑迁往地点时,可因应自己的情况,选择他们可负担的租金水平的单位。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房屋署会尽量作出配合。住户如有经济困难可考虑申请综援。至于有短期经济困难的合资格住户可向房委会申请租金援助,如获批准,可获减四分之一或一半的租金。

(五)根据现行有关公屋重建的政策,房委会会向受重建影响的合资格商铺租户发放相等于15个月租金(不包括差饷)的「特惠津贴」,协助商户另觅单位(包括参与公开投标以租用其他房委会辖下的零售设施或其他私人市场单位)重新开业或安排结业。由于重建白田邨的通知期少于30个月,合资格的商户亦会同时额外获得相等于三个月租金(不包括差饷)的特殊特惠津贴。

  此外,合资格的商户,亦可透过局限性投标租赁房委会辖下街市档位,并可享有三个月免租期。合资格的商户如选择不参与局限性投标,可获发一笔过为数99,000元的替代金。

  石硖尾邨第2及5期商场共有九间商铺,截至2012年4月底,其中八间已出租或已接近完成招租手续。房委会会于稍后安排剩余一间的招租工作,届时欢迎受白田邨重建影响的商户参与公开投标以租赁有关商铺。房屋署会与有关商户就重建及其他相关安排保持沟通,并会在现行政策下尽量提供协助。

(六)房委会在进行屋邨重建清拆计划时,会整体地考虑和策划居民的迁置安排。房委会已物色在白田邨附近新建成的石硖尾邨第2和第5期用以迁置白田邨第1至3座以及第12座的居民,尽量满足居民「原区安置」的诉求。根据现行政策,当该等受屋邨清拆影响公屋居民已获妥善安置后,他们不会再被迁置回重建后的屋邨。不过,至于较后期受白田邨重建计划影响的公屋租户,房委会会视乎当时的情况,包括可作编配的资源方面,考虑安排他们迁往白田邨重建计划较早期落成的新建单位。



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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