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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审议《2012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的各项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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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本星期三(五月九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继续审议《2012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的各项修正案。

  这项法案已通过二读及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陈伟业及黄毓民将合共提出1,307项修正案。

  议员又会恢复辩论《2011年渔业保护(修订)条例草案》及《2012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有关法案若获得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此外,《2012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及《2012年专业会计师(修订)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在议员议案方面,李卓人将提出一项有关六四事件的议案。内容为:「本会呼吁:毋忘六四事件,平反八九民运。」

  黄毓民将就李卓人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刘健仪将提出一项有关积极研究成立中产事务委员会的议案。内容为:「鉴於环球及本港的经济仍面临极不明朗的风险,而中产人士受到本港产业发展单一化等问题困扰,在事业发展上又遇上不少瓶颈,以至在医疗、教育、税务及住屋等方面亦担负沉重的压力;一个机构最新的统计显示,寻求辅导的中产人士较年多前上升约三成,甚至有人形容自己为穷中产,可见中产阶层的困境备受忽略;就此,本会促请政府积极研究成立中产事务委员会,全面检讨与中产阶层相关的政策措施,并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而全面的应对策略,以协助中产家庭减轻负担及促进个人事业发展,从而提升整体社会向上流动的动力;有关措施应包括:

事业发展-

(一)多管齐下促进本港的产业多元化发展,从而增加更多不同行业和专业的中、高层职位,以至创业机会;

(二)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发展,形成与内地等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圈,让中产专业人士在事业上有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

住屋困难-

(三)增加土地供应以纾缓楼价,并多推实而不华的中小型住宅单位,包括只供首次置业港人购买的限盘,以减轻边缘中产人士置业之苦;

(四)放宽居屋第二市场购买资格,让符合白表申请资格者亦可选购;

(五)为边缘中产人士设立租金免税额;

(六)进一步延长居所贷款利息扣税享用期;

税务负担-
 
(七)调减薪俸税,特别要扩阔薪俸税税阶和调低边际税率,以力减轻边缘中产人士的负担;

(八)放宽供养父母或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的限制,由须居於同一单位内,放宽至居於同一屋苑亦符合资格;

教育及个人进修-
 
(九)全面撤销幼稚园学券限制,以减低中产家庭的子女教育开支;

(十)设立子女教育免税额,供中产减轻子女教育开支;

(十一)大幅提高薪俸税个人进修开支扣除额及持续进修基金受惠金额;

医疗-
 
(十二)尽快妥善处理『双非孕妇』问题,并保证本地孕妇在公私营医院皆有优先产子权;

(十三)提供医疗保险供款扣税额;

(十四)提供健康检查扣税额,以鼓励市民定期进行检查;及

法律援助-
 
(十五)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辅助计划的门槛,协助更多有需要的中产阶层以法律保障自己的应有权益。」

  梁家杰将就刘健仪的议案动议修正案。而李慧攌将就梁家杰的修正案提出修正案。

  陈克勤将提出一项有关关注青年人面对的学业、就业和住屋问题的议案。内容为:「青年人是未来社会的楝梁,但面对全球一体化,以及邻近地区的高速发展,本港的青年人不但在成长中面对不少挑战,亦缺乏向上流动的机会,其中他们在学业、就业和住屋方面的诉求尤其突显,但政府一直没有制订以青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支援措施;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关注青年人的需要,协助他们专注学业、建立事业和解决住屋需要;具体措施应包括:

学业方面-

(一)加强香港中学文凭试、副学位和新毅进文凭在本港、内地和国际社会的资历认受性,扩阔青年人升学的出路;

(二)配合新学制下促进学生全人发展的理念,设立学生课余活动津贴,资助学生参与课余活动;

(三)在中学阶段推动展开『生涯规划』,让中学生更好地为未来职业发展进行规划;

就业方面-

(四)检讨青年人的就业培训支援服务的规划,强化现时『展翅青见计划』,并调高有关资助额,以吸引更多雇主参加,为市场提供更多适合青年人的就业和培训机会;

(五)在全港增设更多『青年就业起点』(即Y.E.S.)资源中心,加强针对青年人的培训计划,强化他们的就业技能,并提供一站式的就业谘询;

(六)针对六大产业和创意产业的发展,加强培训,做好配对工作,以协助青年人投身有关产业;

住屋方面-

(七)放宽现行申请公屋的资格,解决低收入的青年人的住屋需要;

(八)让符合白表资格的人士,可以免补地价购买居屋,协助青年人踏上置业阶梯;及

(九)针对经济收入较稳定的青年人,研究重新推出首次置业贷款计划。」

  余若薇、叶伟明及黄成智将就陈克勤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陈伟业将提出一项有关反对港共治港的议案。内容为:「本会对於中国共产党直接干预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破坏一国两制,深表愤怒;基於行政长官选举受到中国共产党干预及操控,本会不接受、不承认、不认同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的结果;就此,本会要求立即透过全面普选,产生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全部议席,并呼吁香港市民必须以抗争的手段,抗衡港共治港。」

  张学明将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动议立法会休会待续议案。内容为:「本会现即休会待续,以就下述事项进行辩论: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宣布按票价调整机制上调车费5.4%对市民的影响,以及票价调整机制、车票优惠措施和政府的应对安排。」

  在议案方面,民政事务局局长将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修订《法律援助条例》(第91章)。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将根据《东区海底隧道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批准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於2012年3月30日订立的《2012年东区海底隧道行车隧道(修订)附例》。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将根据《大老山隧道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批准大老山隧道有限公司於2012年3月30日订立的《2012年大老山隧道(修订)附例》。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将根据《西区海底隧道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批准香港西区隧道有限公司於2012年3月30日订立的《2012年西区海底隧道(修订)附例》。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将根据《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批准三号干线(郊野公园段)有限公司於2012年4月3日订立的《2012年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修订)附例》。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将根据《进出口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於2012年4月17日订立的《2012年进出口(登记)(修订)规例》。

  另外,刘健仪将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一项议案。内容为:「本会察悉於2012年5月9日提交省览的《2012年防止贿赂条例(修订附表1及2)令》的内务委员会第18/11-12号报告。」

  在会上,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於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2012年5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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