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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打击小巴司机及乘客没有佩戴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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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於昨日(五月三日)在全港进行执法行动,打击在公共小巴上没有佩戴安全带的违规行为,并提醒小巴司机和乘客乘车时做好安全措施,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该项行动由昨日清晨开始至午夜结束,期间警方共发出17个口头警告及116张传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小巴乘客,另外亦发出四张定额罚款通知书予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小巴司机。

     据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一至三月共有244宗涉及公共小巴的交通意外,引致359人伤亡,较去年同期272宗交通意外和415人伤亡的数字分别减少了10%及13%。

     警方强调,佩戴安全带是小巴乘客及司机的责任,安全带能稳固乘客及司机在座位上以保障他们的安全。任何没有遵照法例要求佩戴安全带的小巴乘客及司机,可被判最高罚款五千元及入狱三个月。

     警方发言人说:「警方致力减低交通意外引致的伤亡人数,并会继续主动从教育、宣传及执法三方面提高本港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号



2012年5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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