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两人在入境诈骗案中被囚
***********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今日(五月三日)表示:「一名香港居民及一名内地居民因牵涉一宗入境诈骗案,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

  涉案的内地居民李钦及作为其带家的香港居民陈树波分别承认一项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的控罪,各被判入狱十六个月及二十个月。

  案情指,两名被告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在香港国际机场准备登上前往日本东京的客机时被入境处调查员截查。李钦出示的加拿大护照被怀疑为伪证。调查人员其后在香港居民陈树波的行李中搜出属於李钦的中国护照。在警诫下,陈承认会收取中间人港币一万元作为协助李经日本前往加拿大的报酬。化验结果证实李所出示的加拿大护照是伪造的。

  入境处发言人说:「根据《盗窃罪条例》,任何人士以欺骗手段而不诚实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务,即属犯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判处监禁十年。」

  发言人续警告:「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虚假旅行证件或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陈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



2012年5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34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