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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有意来港就读的非本地学生的入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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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宇人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於2009-2010年度的《施政报告》中,提出发展包括教育产业在内的6项优势产业。发展教育产业的目标是巩固香港的区域教育枢纽地位,从而提升香港的竞争力,配合国家的未来发展。关於吸引更多非本地学生来港就读的政策配套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目前非本地学生来港就读的入境政策,对来港就读的内地中学生的签证/进入许可(签证)申请有何限制;他们可否申请签证来港就读暑期课程(包括本地大学开办的暑期预备课程);若可,列出过往3年获批发的签证数字;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放宽;

(二)鉴於现时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列明,申请来港就读的签证安排,并不适用於部分国家/地区(例如朝鲜、柬埔寨及越南等)的国民,过往3年,政府有否接获该等人士的来港就读签证申请;若有,被拒数字为何;政府会否考虑放宽有关限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过往3年,入境处接获的非本地学生来港修读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短期专上课程的签证申请及批出的申请数目分别为何;政府会否考虑将短期课程签证安排扩展至其他获得教育局认可的课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特区政府发展教育产业的目标是强化香港成为区域教育枢纽的地位,为其他产业培养人才,吸引各地精英,提升香港的竞争力,配合香港、珠江三角洲及国家的长远发展。为此,我们积极推出支援措施,吸引非本地学生来港就读。在过去五年,非本地学生修读公帑资助课程的数目大增近九成至超过一万人。连同自资专上课程,在2010/11学年,来自超过70个国家/地区的约18 000名学生,在香港的大专院校修读专上课程。有关张议员的提问,我按序回答如下:

(一)根据现行政策,内地中学生在他们的老师陪同下,可申请来港修读经教育局批准的中学短期交流计划,最多可逗留两星期。过去三年,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并无接获此类申请。

  行政长官亦已於2009-10年的《施政报告》内提出,探讨可否容许内地高中学生来港修读课程(例如由可颁授学位的香港高等院校开办的短期课程)。我们现正与内地有关当局商讨落实有关安排的可行性。

(二)根据现行入境政策,一般申请来港就读的签证安排并不适用於阿富汗、亚尔巴尼亚、柬埔寨、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的国民。然而,就这些国家个别申请人的特别情况,入境处亦会以个案形式作出考虑。过去三年,入境处共接获184宗有关国家国民来港就读的申请;同期间,18宗申请被拒绝。

  在制定入境政策时,我们会考虑各方面的相关因素,包括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及政治状况,入境管制和保安考虑等,务求便利真正旅客及外地人才来港,而同时维持谨慎有效的入境管制。特区政府会不时检讨有关的入境政策,在符合公众利益和切合香港情况需要之时作出调整。

(三)入境处并没有特别备存相关数字。

  除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专上课程外,非本地学生(不包括来自内地、澳门〔注〕及台湾的学生)亦可申请来港修读已登记於根据《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第493章)设立的非本地高等教育或专业课程的注册纪录册上的全日制课程。

  此外,教育统筹委员会(教统会)辖下的发展香港教育产业工作小组,已就香港的教育服务发展向当局提交报告,并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容许内地学生来港修读非本地课程),务求将香港发展成为区域教育枢纽,以及促进本港专上教育界别国际化。当局现正考虑教统会工作小组报告所载的建议,以期探讨长远的目标和策略以便落实有关建议。

注:在一九七九年一月十四日以后定居澳门的前内地中国居民。



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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