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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管因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及没有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照顾他人分别被判监禁六个月及罚款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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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渠务承建商的副总管因违反《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的规定及没有按《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照顾他人,分别被香港警务处及劳工处检控,今日(四月三十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判监禁六个月及罚款一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去年六月十七日在葵涌发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地底渠管工作时,被突然涌入渠管内的水引致溺毙。



2012年4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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