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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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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刊宪。条例草案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落实於二○一二至一三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所提出的税收宽减措施,包括全面增加现时薪俸税下的个人免税额、提高长者住宿照顾开支及向认可退休金计划支付的强制性供款的扣除上限、延长居所贷款利息的扣除年期,以及一次过宽减二○一一至一二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12,000元为上限。

  政府发言人说:「若有关法例获立法会通过,有关全面增加现时薪俸税下的个人免税额、提高长者住宿照顾开支及向认可退休金计划支付的强制性供款的扣除上限,以及延长居所贷款利息的扣除年期的建议将适用於二○一二至一三课税年度及之后的课税年度。有关建议将可减轻所有须缴纳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纳税人(合共约150万人)在经济放缓下的税务负担。」

  为了纾缓经济前景暗淡和外围环境极度不明朗对社会和商界造成的压力,财政司司长提出上述有关一次过宽减二○一一至一二课税年度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的建议。有关扣减会在纳税人二○一一至一二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

  一次过宽减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建议将惠及约150万名纳税人,而一次过宽减利得税则惠及所有须缴纳利得税的纳税人,为数约12万。

  条例草案将於五月九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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