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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佣雇主因未有履行劳资审裁处判令被判罚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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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外籍家庭佣工雇主因违反劳资审裁处判令的规定,未有按判令支付款项约三万二千元予其雇员而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罚社会服务令一百二十小时。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按照劳资审裁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判令支付判令款项给雇员。

  劳工处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蓄意违反劳资审裁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判令的行为,并会竭尽所能将违例雇主绳之於法。」



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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