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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回应传媒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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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就传媒查询聘用陈冉为项目主任一事回应如下:

  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项目主任一职为短期职位,任期至今年六月三十日止。鉴於该职位任期少於三个月,且获聘人员必须熟悉候任行政长官的政纲和过往事务,以便即时掌握有关工作,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认为已为候任行政长官工作数年的陈冉为该职位的合适人选,并获公务员事务局批准直接聘用。

  陈冉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她现时根据入境事务处「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在港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她在获准逗留期间可自由从事及转换工作,无须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批准。

  陈冉曾经是共青团团员。她自二○○五年八月起已没有缴交团费,也没再参与共青团的事务和活动,按规定已不再是团员。



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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