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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务司司长就不信任票议案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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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林瑞麟今日(四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淑庄议员动议「对行政长官投不信任票」议案的发言:

代主席女士:

  我希望表明,特区政府反对陈淑庄议员向行政长官所提出的不信任动议。

  在过去七年,行政长官一直克尽本分,与立法会及社会各界人士衷诚合作,领导特区政府制订切合市民期望的政策措施,并且在过程中,应对了各种危机,包括环球金融海啸,以及动荡的外围形势为本港带来的冲击,带领香港克服种种挑战。

  议员对行政长官有任何批评或意见,行政长官与特区政府都愿意以谦逊的态度,虚心聆听。不过陈淑庄议员在现任行政长官领导特区政府六年多后,而现届政府只剩下两个多月任期时,提出对行政长官的不信任动议,是完全?杀了行政长官自二○○五年起为香港长远福祉所作出的努力,也忽略了他和他的团队丰富的施政成果。这对行政长官本人,以及整个政府团队是甚为不公道。我希望议员在考虑这项动议时,能以客观、持平的态度,作全面而切实的思考,千万不要以偏概全。

  主席,行政长官自二○○五年上任以来,致力推动香港各方面的发展。他在二○○七年本届政府成立时,提出了进步发展观:以基建带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及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本届政府在行政长官的带领之下,落实了他的竞选纲领,为香港社会带来了各方面的成果,包括以下各个范畴:

* 经济方面,我们成功抵御金融海啸,并维持香港继续成为全球最自由及竞争力最高的经济体系之一。过去五年,香港人均本地生产总值上升了22%,总就业人数增加了约220 000人,十大基建正全速进行,并带动六项优势产业的发展;

* 房屋政策方面,本届政府决定复建居屋,推出「置安心」计画协助市民置业,立法规管一手住宅销售,及推出特别印花税,打击短期投机买卖;

* 扶助基层方面,本届政府提高了高龄津贴;实施法定最低工资;推出就业交通津贴、长者医疗券及乘车优惠。我们亦已提出重建、扩建现有医院及兴建新医院的计划;

* 教育方面,本届政府将免费教育推展至十二年,以学券方式资助学前教育,并已在小学逐步实行小班教学;

* 发展及文物保育方面,本届政府制定了新的《市区重建策略》;以各种形式资助楼宇维修及古迹保育;并推行多项法定计划,规管小型工程及强制定期验楼及验窗,保障楼宇安全;

* 加强区域合作方面,本届政府成功争取国家「十二五」规划港澳部分单独成章;亦已和广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并积极参与深圳发展前海地区的计划。同时,本届政府加强了与台湾的交流和合作,并已在台湾设立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

* 在政制发展方面,我们在二○○七年获得立法会支持,中央订定了普选时间表:在二○一七年可普选产生行政长官,二○二○年可全面以普选产生立法会。这是香港政制的重要里程碑。而在二○一二年立法会选举中,全港356万名登记选民将可在「一人两票」的安排下,在地区直选和功能界别选举中各投一票;而第五届立法会将有接近六成的议席具有300多万名选民基础。这将显著提升立法会选举的民主成分,为二○二○年落实立法会普选铺路。

  主席,早前行政长官休假外游期间接受朋友款待,及在深圳租住单位的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亦有人会质疑行政长官的个人操守,以及现行规管和避免利益冲突安排的制度。

  公职人员廉洁奉公,持廉守正,是特区政府一直坚守的核心价值。行政长官本人多次重申他绝对没有作出任何违反法例或内部守则的行为。经过严肃反思,行政长官承认他一直谨守的规矩与市民的期望有一定落差,令到公众失望。他已经郑重向公众致歉,并承诺日后处事必定会更为小心,提高敏感度。他已经透过不同的渠道,包括出席立法会三月一日召开的特别答问大会,向社会坦诚交代事件的来龙去脉。

  为了进一步释除公众疑虑,行政长官已决定放弃租住深圳东海花园单位,并委托专业人士与业主商讨解约安排。此外,行政长官亦已公开承诺倘若执法部门对以上事件展开调查,他将会全面配合,绝不干预。

  事实上,现任行政长官一直十分重视公职人员的廉洁。他在二○○五年上任后发表的首份施政报告中,以身作则,清楚表明会接受必要的防贿规范。其后本届政府亦於二○○八年修订《防止贿赂条例》,就行政长官触犯贿赂或贪污罪行的情况,作出监管和罚则。有关的修订内容,我已在三月二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回应李永达议员的动议时已经详细解释过,我在此不再重复。

  如果行政长官涉嫌或被指称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廉政专员将会根据《廉政公署条例》所赋予的法定权力调查有关指控。

  廉政公署的独立性,是受到《基本法》和《廉政公署条例》的充分保障。廉政公署案件调查的所有结果,亦须向独立的「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汇报,接受委员会的监察,以确保所有贪污投诉(包括针对行政长官的贪污投诉)均获妥善处理。

  除了受《防止贿赂条例》约束外,行政长官在现行制度下,亦受其他防贪措施的规管,包括:

* 《基本法》第47条订明,行政长官必须廉洁奉公、尽忠职守。此外,他就任时应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申报财产,记录在案;

* 行政长官受普通法有关贿赂的罪行规管,所有向行政长官行贿的人,亦属犯罪;及

* 行政长官同时亦受《基本法》第73条第9款所订的弹劾程序监管。同时,他亦须面对公众及传媒严密的监察。

  以退休首席大法官李国能先生为首的「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独立检讨委员会」,已展开工作,正在全面检讨现行分别适用於行政长官、行政会议非官方成员,以及政治委任制度下官员用以防止利益冲突的规管框架及程序。委员会会在五月底前,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并就改善现行框架和程序作出改善建议。我们将与检讨委员会通力合作,检视现行的制度是否有强化的空间。

  主席,今天的香港,整体经济基调良好,四大支柱产业和六项优势产业均有蓬勃的发展机遇;香港继续维持独立而高质素的司法制度;市民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包括新闻、集会和资讯等自由,依然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民生方面,市民能够享有优质的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服务,安居乐业;在民主发展方面,我们都有进一步的进度。这些都是特区政府在行政长官的领导下,全力以赴、落实施政的成果。

  行政长官已经在不同场合,就近日社会关於他所表达的关注,积极、认真及全面地回应。我们认为,现时对行政长官提出不信任动议并没有充分理据,亦并不公道。现届政府在余下的两个多月任期,依然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并要确保与下届政府顺利交接。行政长官及他的团队已经承诺,一定会继续竭尽所能,为市民服务,直到任期的最后一刻。

  主席,我谨此陈辞,希望各位议员反对陈淑庄议员的动议。 



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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