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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即将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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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将於星期五(四月二十日)刊宪,就一些条例提出修订建议。

  律政司发言人今日(四月十八日)说:「这些修订建议主要涉及技术性和不具争议的条文,对改善现行法例非常重要。」

  以下是条例草案修订建议的主要内容:

* 按法律改革委员会建议,在《刑事罪行条例》加入条文,废除十四岁以下男童无性交能力的普通法推定。

* 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和《1997年法律服务立法(杂项修订)条例》,以令后者和《律师法团规则》的相关条文得以实施。

* 修订《法例发布条例》和《1990年法例(活页版)条例》,赋予律政司司长更大的编辑权力,以准备及更新香港法例。

  当局曾就条例草案的建议谘询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

  条例草案将於五月二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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