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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辩论对行政长官投不信任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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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星期三(四月十八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对行政长官投不信任票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陈淑庄提出,内容为:「本会不信任行政长官曾荫权先生。」

  议员又会辩论完善本港住屋政策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黄国健提出,内容为:「尽管政府去年已在民意强烈要求下复建居屋及增加土地供应,但本港住宅单位的供应及价格至今仍持续波动,市民对住屋问题依然最为关注,基层市民在居住上仍面对种种困难;就此,本会促请政府确保楼市健康平稳发展,并制订长远房屋政策,回应各个阶层的住屋需求,完善本港的住屋阶梯及流动;有关措施应包括:

(一)增加现时公屋单位的兴建量至每年3万个或以上,务求令现时公屋轮候册逾16万的轮候人士可加快至2年获编配单位,以满足基层市民入住公屋的需求;

(二)全面检讨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的配额及计分制度,研究以更有效措施协助有实际住屋需要的单身人士;

(三)研究推出夹心公屋予入息轻微超出公屋申请资格但没有能力进入私人住宅物业市场的家庭和人士申请,让他们有条件及有时限租住,减轻该些人士的租金压力;

(四)检讨公屋编配及申请资格,方便及鼓励年轻家庭成员与长者家人同住及提供照顾;

(五)在全港进行分间楼宇单位(俗称『浻房』)的大规模巡查,取缔有违《建筑物条例》的单位,保障住客安全,同时研究尽快就『浻房』作法律规管,以及为居於『浻房』、板间房及笼屋的居民作普查及研究,以便制订协助该些人士的住屋措施;

(六)检讨各项涉及居屋购买、流转的资格及条件,包括未来新居屋的绿、白表比例,新旧居屋的补地价安排,以及让合资格家庭免补地价购买居屋二手市场单位等,以便居屋流转加快,方便市民循此途径置业;

(七)为夹心阶层住屋及居屋项目的供应量、觅地以至财务负担制订长远及可持续发展策略,避免有关项目最终因政策转变或财务因素等而被终止;

(八)在公屋及资助房屋供应不足时,向有需要的轮候公屋人士或合资格申请资助房屋的夹心阶层提供租金援助及税务优惠,减轻他们在高租金下的住屋负担;及

(九)密切留意经济环境和外围因素对私人住宅物业市场及市民供楼负担的影响,适时调整相关的政策,避免私人住宅物业市场出现急剧波动。」

  黄成智、刘健仪、何钟泰及李卓人将分别就黄国健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此外,陈鉴林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就2012年3月2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2年防止贿赂条例(修订附表1及2)令》的修订期限延展至2012年5月9日的会议。

  而刘健仪将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一项议案,内容为:「鉴於甘乃威议员行为不检,本会根据《基本法》第79(7)条对其作出谴责。」

  谢伟俊亦将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动议一项议案,内容为:「鉴於梁国雄议员於2012年3月19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犯有4项刑事罪行,并於2012年3月20日被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处监禁一个月以上,本会解除梁国雄议员的立法会议员职务。」

  此外,李卓人将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内容为:「本会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调查当局在2003年批准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的声音广播牌照续期的过程中,是否有行政会议成员或公职人员建议藉缩短续牌年期或其他行政手段压制新闻自由和表达自由及相关事宜;以及调查当局在2003年决定是否恢复二读辩论《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的过程中,是否有行政会议成员或公职人员提及出动防暴队或催泪弹对付示威者,以及相关事宜;而该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获授权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9(2)条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

  法案方面,议员将恢复二读辩论《2011年破产欠薪保障(修订)条例草案》及《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草案》。有关法案若获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在会上,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於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2012年4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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