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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发表就选民登记制度优化措施的谘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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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十六日)发表就选民登记制度优化措施的谘询报告(报告),公布当局收到的书面意见概要,及政府对进一步优化措施的建议的最终立场。

  鉴於公众在二○一一年区议会选举后对怀疑不正确选民登记地址的关注,选举事务处已由二○一二年一月起推行一系列措施,以改善选民登记制度。措施包括加强现行查核及对新登记及现有选民进行随机查核;去信提醒选民更新住址及加强宣传就新登记人士提供准确资料及已登记选民更新住址的重要性;额外查核已被或将被拆卸建筑物的名单;及与其他政府部门进行额外资料核对工作。与此同时,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至三月二日期间,就一系列的进一步优化措施进行公众谘询。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说:「因应所收到的意见,当局已决定不会推行要求就新选民登记申请或更新住址申请提供住址证明、为更新住址引入罚则,及要求出示投票通知卡方可於选举时投票三项建议。」

  「虽然这些建议不会被推行,但当局已大幅加强力度,扩阔查核的范围,以提升选民登记册的准确性。强化查核包括使用更具针对性的方法,及对新登记采取更积极的随机查核。」

  为方便选民检视选民登记册以协助监察任何不寻常登记,当局建议更改选民登记册的格式,除现时只按选民姓名排列,选民登记册亦可按选民的主要登记住址排列。政府将在《2012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提出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以推行有关建议。

  就提前选民登记法定限期及转移现时於有关选举管理委员会规例下对虚假声明的罪行至《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554章)的建议,政府须在作出决定前作进一步研究。

  公众谘询於二○一二年三月二日结束。在谘询期内,政府当局收到由政党、政团、团体及公众人士就建议进一步优化措施的书面意见。谘询中期报告已於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讨论。

  谘询报告可於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网页(www.cmab.gov.hk)下载。



2012年4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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