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检讨第二阶段公众谘询展开(附图)
*****************************

  政府今日(四月十六日)展开《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条例》)检讨第二阶段公众谘询,为期三个月,至二○一二年七月十五日止。

  政府早前展开全面检讨《条例》,并於二○○九年完成首阶段公众谘询。首阶段谘询结果显示,各界大致赞成保留现时《条例》的规管制度,以及加重刑罚以加强《条例》的阻吓作用。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说:「在第二阶段谘询,我们希望就两个议题收集社会意见,第一是如何改革淫亵物品审裁处(审裁处)的制度,第二是提高现行法例下最高刑罚的幅度。」

  他说:「我们邀请公众就两个改革审裁处制度的方案发表意见,两者均涉及将评定物品类别的行政职能从审裁处中剔除。司法机构表示现时审裁处须同时履行评定类别的行政职能和司法裁定职能并不理想,这两个改革方案旨在回应司法机构的基本关注。」

  第一个改革方案是由政府代替司法机构成立法定审裁机构和法定上诉委员会,履行评定类别的行政职能。澳洲、新西兰和德国均采用这种模式。

  另一个方案是废除评定类别的行政职能,由法院直接裁定物品类别。这种模式现为英国、美国和加拿大所采用。

  苏锦梁说:「两个方案均涉及不同的考虑因素,我们要得到社会的广泛共识才可推行有关建议。」

  苏锦梁表示,大多数公众人士支持加重罚则以加强阻吓作用,而最近有免费报章刊登不雅物品亦再度引起关注,就此公众可就提高《条例》最高罚则的建议,发表意见。

  谘询文件已上载至专题网站www.coiao.gov.hk。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21楼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亦可传真至2511 1458或电邮至info@coiao.gov.hk。



2012年4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15分

图片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