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教育局邀请有意申请公共屋邨幼稚园校舍的团体提交意向书
**************************

  教育局今日(四月二日)邀请有意申请屋邨幼稚园校舍营办幼稚园的合资格团体提交意向书。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是次校舍分配工作可供申请的三所屋邨幼稚园校舍位于九龙的新落成公共屋邨内。当中两所屋邨幼稚园校舍位于观塘彩德邨及油丽邨,并已经落成。另一所屋邨幼稚园校舍位于深水埗石硖尾邨,预计大约在二○一二年年中落成。」  

  「这些屋邨幼稚园校舍是根据现时的规划标准而提供的。幼稚园校舍的分配将以申办团体互相竞逐的方式进行。在审批申请时,教学质素将属首要考虑条件,考虑的因素包括申办团体提交的计划书,以及其营办幼稚园的办学纪录等。」

  根据现行的校舍分配政策,申办团体必须为认可的慈善机构或属公共性质的信托机构,并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以及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按《公司条例》注册成立,而其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已包括分配校舍所需的全部标准条文;或

(2) 按其他条例注册成立,而教育局常任秘书长在审阅该团体的章程后,认为可获考虑分配校舍。

  发言人说:「收到意向书后,我们会邀请曾表达意向并符合两项既定要求的合资格团体提交详尽的办学计划书。所有合资格申请均会由校舍分配委员会审核,其成员包括政府人员及非政府人员。」

  有兴趣的团体须填妥回覆表格,并于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下午五时前送交教育局基础建设及研究支援分部(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六楼)。回覆表格及其他参考资料,可于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246&langno=2)浏览及下载。查询可致电3509 8413或3509 8411。



2012年4月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00分

列印此页